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凉山彝族自治****旅游局2026年度不可移动文物安防消防建设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区人民北路二段266号二层A区02E号
被投诉人:凉山彝族自治****旅游局
地址:**省**市保安金融大厦
四、基本情况
2026年6月4日,******公司****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凉山彝族自治****旅游局2026年度不可移动文物安防消防建设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6月11日,******公司组织本项目开展竞争性谈判。共有12家供应商参与响应,10家供应商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7家供应商完成最终有效报价。****小组评审,推荐****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商贸有限公司为第一、二、三成交候选人。
2026年6月12日,******公司****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五、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 1:中标人虚构核心设备型号、虚构原厂品牌供货能力,虚报关键技术参数,实质性虚假响应项目强制性参数,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2:中标人蓄意伪造中小企业声明数据,虚构厂家经营规模,违规套取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属于法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
投诉事项3:****政府采购法定资格条件,以虚假社保缴纳承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资质自始无效。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投诉事项1成立,成立的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投诉事项2、3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2、3。
****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