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8月17****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档案室装修项目比选公告》。现因对项目评分标准作进一步细化,为保障供应商公平、充分编制响应文件,对原公告及相关采购文件更正如下:
1. 项目名称:档案室装修项目。
2. 原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17日。
3. 采购人:****。
(一)评分标准调整
1. 原评分标准技术与履约部分第3项 主要施工方法 (6分)调整为 档案室专项施工工艺 (6分),分别对防静电环氧地面、防霉防潮墙面、ALC隔墙、铝扣板吊顶、电气安装以及工序衔接和成品保护设置针对性评分内容及评分档次。
2. 原评分标准技术与履约部分第4项 质量保障措施 (6分)进一步细化,分别从质量管理责任及检查制度、材料进场验收及检测措施、关键工序及隐蔽工程验收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
3. 本项目评审仍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报价60分、技术与履约40分;报价评分仍采用平均价法。更新后的完整评分标准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二)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标书代写
原报名、采购资料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11:00,现统一延期至2026年8月27日11: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比选时间另行通知;比选地点仍为**市**区牛沙路7号行政楼201室,如有调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已递交响应文件的处理
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在延期后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依法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文件应按原公告要求密封递交,并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及 补充(修改)文件 字样。标书代写
1. 本更正公告及附件是原比选公告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比选公告和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原比选公告、采购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比选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采购人将同步通知已报名或已获取采购资料的供应商,请相关供应商及时关注。
1. 采购人:****。
2. 地址:**市**区牛沙路7号行政楼201室。
3. 联系人及电话:李再淳,028-****0523。
附件:档案室装修项目比选评分标准(更正版)/UpFile/ckeditor/xky/2026/8/files/档案室装修项目内部比选评分标准(正式版)v0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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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