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富池镇金镶园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ABC地块)的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阳**富池镇金镶园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ABC地块)(项目编号:****)进行招标,现对系统招标项目资料作出以下补充:
1、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项评标价确定方法、2.2.2(2)项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2.3项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未体现,现做出以下澄清,均以澄清内容为准:
现澄清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项评标价确定方法:评标价=投标函中的大写投标总报价(或经投标人书面确认的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暂列金额+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税金)。
2.2.2(2)项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当N≤6家时,计算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当6<N≤10家时,先将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 序,去除最高和最低投标报价后的剩余投标报价, 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3.当N>10家时,先将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 去除2个最高投标报价最高价、2个最低投标报价 后的剩余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其中N为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数量。
2.2.3项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4日9:00《**时间),现更正为:2026年9月9日9:00(**时间)。标书代写
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4日9:00《**时间),现更正为:2026年9月9日9:00(**时间)。标书代写
注: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变更、修改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 阳**富池镇荷花路99号
联 系 人:张潇
电 话:180****05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阳****新区**星城13栋404室
项目负责人:吴冬梅
电 话:180****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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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