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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地 址:****经济开发区**大道 70-1号4号车间
法定代表人:王龙
委托代理人:李建民
我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收到质疑供应商递交的2026 年“五好两宜” 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质疑函,经认真核查,该项目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采购公告,定于2026年8月25日09:00时开标,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标书代写
一、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2.1.2”该要求将投标人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文件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二、质疑答复:
质疑成立,已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财政局投诉。
****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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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