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2026.9-2028.8) | ||
| 品目 | 城市交通管理和养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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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4日 17:1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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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彩云系统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9月15日 09:3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410_第三开标室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雪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252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开发区徐海路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968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蠡湖大道201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雪芹 | ||
| 项目概况 ****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2026.9-2028.8)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彩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15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2026.9-2028.8)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3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内容包含信号机、信号灯具、灯杆、线缆、管道、窨井、标志牌、护栏、警示柱等信号灯附属设施维护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各1份加盖电子签章;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标书代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标书代写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彩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6-09-15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时间09:30)前。电子标服务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李雪芹;联系电话:0516-****2529
办公地址:**市郭庄路康馨园二期B27D405室
(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
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 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 ggid=1365c15f6cf540eb9a5b15387cae6ada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徐海路9号
联系人:阚腾飞
联系电话:****5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B27d1-405室
联系人:李雪芹
联系电话:0516-****2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芹
电话:0516-****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