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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原总平面图内容作出调整:
1.在校园南侧临322国道增设出入口,出入口净宽17.9米,**大门尺寸宽17.9米,高8.1米。
2.**大门占用原校园部分地上停车位,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由124个调整为108个,总机动车停车位由314个调整为298个。
上述调整位置详见对比附图。
现按有关程序将拟调整****中学总平图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31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以书面阐明观点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请于2026年8月31日前报送至****政策法规股或规划与调控股,联系电话:****918(政策法规股)、****972(规划与调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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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
(调整前)
(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