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册亨县年产10万立方米杉木集成材林业产业链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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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年产10万立方米杉木集成材林业产业链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4 17: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年产10万立方米杉木集成材林业产业链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9-****072****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受理窗口)/0859-****033****环境局生态环境评价科)

通讯地址:****中心三楼综合受理窗口/****广场****环境局生态环境评价科

邮 编:562400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项目名称

**县年产10万立方米杉木集成材林业产业链建设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

**省**南州**县巧马镇

建设单位名称

****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0935m2,原项目于2021年7月取得“****环境局关于**县年产10万立方米杉木集成材林业产业链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准意见(州环核〔2021〕192号)”。于2021年11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杉木方板生产线、桉木旋切生产线于2024年11月竣工,开展了竣工环保验收,并备案。由于原辅料发生改变,新增加排放污染物(甲醛)的种类,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需按要求重新对生态板加工生产线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锯边、砂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锅炉废气、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锯边、砂光产生粉尘;生物质燃料堆放区颗粒物、炉渣清理贮存颗粒物;脲醛胶堆放、涂胶、热压、陈化过程挥发的甲醛、非甲烷总烃、工业面粉投加产生颗粒物。

(1)项目锯边产生的粉尘

项目年产10万立方米生态板,则木材锯边时产生的粉尘量171t/a。本项目各生产工序均在封闭钢架棚内进行,木材锯边工序安装集气罩,收尘效率在90%以上(153.9t/a),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DA006)排气筒进行排放。10%为无组织排放粉尘。

(2)砂光产生颗粒物粉尘

项目砂光产生的颗粒物量171t/a。项目生产均在封闭钢架棚内进行,砂光机设备为全封闭结构,配套上下双集气吸尘装置,上部通过集气罩+风管收集上砂光辊产生的粉尘,下部通过设备内置吸尘腔收集下砂光辊产生的粉尘,产生颗粒物收尘率在95%以上,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两根排气筒进行排放(DA007、DA008)。其余5%在厂区进行无组织排放,由于木材加工产生的颗粒物均为木质粉尘,其颗粒粒径、比重均较大,易于在车间处沉降,约3%(0.257t/a)逸散到车间外排放。

(3)锅炉废气

本项目采用1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进行供热,项目锅炉废气处理采用“水膜除尘器”对燃烧废气进行处理后废气经管道收集后最后通过1根排气筒(35m)高空排放。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

(4)有机废气

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产生于混胶、涂胶、热压生产工序,废气主要为脲醛胶在涂胶、高温热压过程中挥发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

本项目调胶、施胶机、热压区上方安装集气罩,涂胶热压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多级活性炭吸附,UV光氧辅助除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DA009)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0.082t/a)计,未收集到的挥发性有机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0.0091t/a)。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

(1)生产废水

锅炉废水:项目产生的锅炉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产生废水和锅炉排污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为1637.6m3/a(5.46m3/d),主要污染物为盐类、少量悬浮物,无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废水经厂区污水****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直接外排地表水体。正常生产情况下,废水收集、输送系统密闭完善,无跑冒滴漏,对区域地表水环境无不利影响。

锅炉蒸汽废水:项目采用冷凝系统对蒸汽进行冷凝回收。冷凝水直接作为锅炉补给水,可以大幅度降低工业用水。锅炉废水最终以蒸发形式损耗,无废水外排。

除尘用水:项目采用“水膜除尘”对生物质燃烧废气进行处理,喷淋用水经配套的除尘设施自带循环水箱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无废水外排。从源头杜绝了生产工序废水污染地表水体的风险,对地表水环境无负面影响。

(2)生活污水

本次项目变更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无新增生活水污染负荷。本次变更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用水,原项目额定员工400人,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84m3/d(1152m3/a),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5.6m3/d(7680m3/a),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0m3两个)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其运行噪声值可达80-95dB (A),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通过采取低噪设备、房屋密闭、减振、隔声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手套、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废胶水桶、机修废物、生活垃圾、废胶渣等。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变更,不新增职工,职工产生生活沿用项目原环评处理措施,集中收集后送至指定垃圾暂存点,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边角料及收集颗粒物

项目锯边产生的边角料****制作厂加工厂实现**综合利用。

(3)废弃粘合剂及容器

项目采用的粘合剂为脲醛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废胶水桶,约0.5t/a。废桶集中密闭存放,不自行开展清洗作业,经统一收集后由原料供应商统一回收。

(4)炉渣

项目所产生的锅炉灰渣及沉淀池沉渣给农户作为肥料使用。

(5)化粪池污泥

本项目变更,不新增生活化粪池污水量,原项目生活化粪池(60m3)污水产生量为8640m3/a,污泥产生量为4.32t/a,定期请环卫部门进行清掏处理。

(6)废活性炭+UV灯管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UV灯管均经建设单位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7)废机油

项目营运期检修设备产生少量废机油,约0.01t/a,产生废机油经收集后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8)废胶渣

本项目生态板生产过程中,废胶水渣主要产生于拌胶、涂胶、热压及设备清洗环节,废胶渣属于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4-13),具有毒性、易燃性。项目年使用胶水量为1200t/a,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废胶渣年产生量大概为:0.4t/a,产生废胶渣项目采取专用密闭桶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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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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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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