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5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风电场
二、建设地点:**省**南州**县弼佑镇、岩架镇、秧坝镇、者楼街道
三、建设项目概况:安装16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规模100MW,采用一机一变,共配16台箱变,35kV集电线路采用架空和电缆混合方案,总长为45.396km。
四、环境影响评价
地表水环境:本工程施工期废污水包含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次环评要求:工程各类污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工程区域施工生产生活区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道路除尘及区域绿化。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污废水可实现全部综合利用,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程度较低。
地下水环境:施工期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生产生活区污染物下渗,本工程评价区地下水最低排泄基准面为秧坝河,落实施工防护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运行期在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后不存在渗漏问题,对地下水环境无影响。
空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扬尘、炸药爆破粉尘、道路运输扬尘,以及机械设施的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二氧化氮。经分析,本工程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本工程施工区远离环境目标,其影响范围和时间有限。
生态环境:工程对陆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占地,鉴于建设征地涉及植被均为常见次生林地和灌草丛,无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分布,因此,工程对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影响有限。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包括土石弃渣、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在采取相关保护措施后,固体废物的影响较小。
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阶段通过布设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降尘和降噪措施,可实现对施工期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的有效保护。工程运行阶段,对周边区域陆生生物**开展管护,落实植被恢复工程,强化环境保护管理。
六、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等的通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采取一系列生态措施后对生态保护红线影响甚微;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将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可以有效减缓施工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评价认为: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县的公众与团体,主要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28-****6125
九、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水陆源****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麒龙商务港A座11楼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851-****5526
电子邮箱:****@qq.com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反映与本工程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团体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的方式和途径:见附件3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省**市**区麒龙商务港A座11楼,**水陆源****公司办公室。
十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附件2。
十三、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3. ****风电场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