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300MB****913J/2026-****22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8-24 | 发布机构: | ****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草御方(淄****公司****服务中心项目、******公司年产600吨食品添加剂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076
电子邮箱: htxhbjxkk@zb.****.cn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564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服务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果里镇**路56号-2新材料产业园13号车间 | 本草御方(淄****公司 | ******公司 | 一、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果里镇**路56号-2新材料产业园13号车间,项目购置全自动中药煎药机、净化设备、冷链仓储设备等生产及配套设备256台(套),以中药饮片、卷膜为原辅材料,年产中药汤剂730000方、中药膏方18250方。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 项目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一)煎药、收膏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通风系统收集,进入除湿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光大****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光大****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深度处理。 (三)按照固体废物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药渣、废包装材料均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 |
| 2 | ******公司年产600吨食品添加剂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台县果里镇**路56号-2新材料产业园12号车间。 | ******公司 | ******公司 | 一、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台县果里镇**路56号-2新材料产业园12号车间。租赁改造现有车间设置纯化车间(叶黄素晶体生产设备)、成品车间(叶黄素粉末及油悬液生产设备)、微囊车间(叶黄素微囊生产设备),购置皂化罐、化碱罐、搪瓷罐、真空干燥箱、2t/h天然气锅炉等生产加工设备77台。项目建成后可年产600吨食品添加剂。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项目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606-370321-89-05-560689)。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一)项目纯化车间纯化、过滤、脱残干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末及油悬液车间粉碎、过筛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微囊车间喷雾造粒、过筛混合收料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5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实验室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通风橱集中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收后引至屋顶排放。 项目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相关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相关浓度限值。 ****实验室检测废水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生产废水通过通过格栅+调节均质池+pH中和絮凝沉淀+砂滤组合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均经管网排入光大****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相关限值要求及光大****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入厂要求。 (三)按照固体废物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项目产生的废原料包装、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外售;氢氧化钾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实验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