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6-08-24 |
| 文 号 | 主 题 | 生态环境 | 体 裁 |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操作 |
2026-08-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年产6000万平方米纸板及3000万平方米纸箱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年产6000万平方米纸板及3000万平方米纸箱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北路西,钱江**,****,淮海型材东
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占地面积81亩,改建原有办公用房5280平方米,**生产厂房约36000平方米,辅助用房4000平方米。新购进2条纸板生产线、5台印刷机、2台裱纸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建成达产9000万平方米纸板,其中6000万平方米纸板外售、3000万平方米用于本项目纸箱生产。项目不涉及化工、不涉及国家限制、淘汰类工艺和产品。
二、环保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应按要求妥善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印刷机清洗废水****设备处理后,与蒸汽冷凝水及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并接****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盐河。
3、本项目印刷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密闭车间+密闭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制胶过程产生的投料粉尘经车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4、采用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本项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环卫清运;下脚料、废铁钉、一般废包材外售至有资质单位综合处理,车间沉降尘回用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墨桶、硼砂、片碱废包材、废水处理污泥、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固废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
三、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公司
编制主持人:刘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053********320809)
公示期限: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8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区城建大厦16****环境局16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7-****7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