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4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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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选聘变更重整计划执行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变更重整计划执行方案》的落地执行,客观、完整反映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资金收付、债权清偿、留债挂账、投资人出资、资产及股权交割、重整相关费用收支等履职情况,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管理人拟公开选聘专项审计机构,对变更重整计划执行方案执行全过程开展专项审计,审计报告将作为****人民法院提交、向全体债权人通报的核心依据。现就选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变更重整计划执行方案执行专项审计项目。 2. 案件背景:****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法院已裁定批准《****变更重整计划执行方案》。本次变更仅调整重整投资人遴选路径、投资人出资节奏、债权清偿模式、管理人监督期限;原重整计划关于债权清偿顺位、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处理、出资人权益调整等实体安排继续适用。重整投资人按照变更重整计划执行方案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选择即时现金清偿或两年附息留债清偿两种方式受偿,管理人设置1个月监督期完成现金分配、账务挂账、股权变更等工作。 3. 审计目的:对变更重整计划执行方案项下投资人出资到位情况、重整资金归集与拨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支付、各类债权现金清偿兑付、留债债权账务挂账确认、资金结余划转、股权交割相关财务事项、重整程序相关收支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作为管****人民法院报送履职材料、向全体债权人披露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法定履职依据。 4. 审计服务期间:****法院裁定批准《变更重整计划执行方案》之日起,至变更重整计划项下管理人监督事项全部办结止。 二、应聘机构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应聘的审计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 依法设立,****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熟悉企业破产法及重整计划执行相关业务; 3. 机构及拟指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业行政处罚、惩戒记录; 4.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审计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能够保证充足时间投入本项目;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审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 1. 核查重整投资人履约保证金、各期重整投资款的缴纳、到位情况,核对资金进入管理人破产专用账户流水记录; 2. 核查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的发生、审核及支付情况; 3. 按照法定清偿顺位,核查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的现金清偿资金拨付兑付情况; 4. 核查选择两年附息留债清偿模式的普通债权账务挂账、本金基数确认、利息起算口径是否符合变更重整计划执行方案约定; 5. 核查首期出资结余资金划****公司对公账户的账务处理、资金流向; 6. 核查与股权交割前置条件相关的财务履约事实; 7. 核对《债权清偿方式选择确认书》对应的账务处理、分类统计数据; 8. 梳理变更重整计划执行方案执行过程中全部重大财务事项,对执行差异出具专项说明; 9. 出具正式重整计划执行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内容****法院提交履职材料、向债权人会议进行信息披露的使用要求;根据管理人、法院要求配合答疑、提供补充说明。 四、应聘材料提交要求 应聘机构须提交加盖机构公章的纸质材料2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包含: 1. 机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 近三年审计业绩清单(列明项目名称、服务内容); 3. 拟指派项目团队人员简历、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4. 无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承诺函; 5. 本项目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时间计划; 6. 审计服务报价(明确总报价,列明计费口径,本项目审计费用从本案破产费用中列支); 7. 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五、材料递交方式及期限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0日 18时前;加急标书代写 2. 递交地址:内蒙****开发区金都国际大厦B座17****事务所; 4.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qq.com; 5. 逾期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名。 六、选聘流程 1. 管理人收到应聘材料后,组织对参选机构的资质、业绩、工作方案、报价、项目团队配置进行综合评审; 2. 确定中选机构后进行结果告知;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提交材料不予退回。 3. 中选机构收到通知后与管理人签订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及时进场开展审计工作。 4. 如果只有1家参与选聘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确定为中选机构。 七、其他事项 1. 本公告为管理人公开选聘使用,审计费用从****破产费用中依法列支; 2. 应聘机构应当对本案案件信息、债权人信息、财务数据承担严格保密义务; 3. 联系人:徐律师158****6662 ****管理人 2026年8月23日
附件
(金源口)选聘变更重整计划执行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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