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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委托****对“原料药扩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原料药扩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西环路 16 号****现有厂区内
工程概要:本项目不新增占地,** 1 座原料药车间,新增反应釜、冷凝器、离心机等生产设备;** PMPA 生产线 2 条,年产 PMPA720 吨;扩建 TDF 生产线 1 条,本次扩产 900 吨,扩产后 1100 吨,新增拉米夫定生产线 1 条,年产拉米夫定 700 吨。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3、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63.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1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163.com)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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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