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8月 25日至 2026年08月3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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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迁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榄核镇榄北路110号之十101房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建设单位拟对原项目进行整体迁扩建,迁建至**市**区榄核镇榄北路110号之十101房,建设“****迁扩建项目”(项目代码:****,以下简称“本项目”),占地面积4233平方米,建筑面积13047.51平方米,仍从事竹升面的生产,年产量提升至6000吨。迁扩建后原生产场所全部停产,所有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区,原污染源随项目搬迁而消失。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直接收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直接收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异味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