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公司****车辆段净水机废水回收利用装置整治询价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2 釆购代理机构: 无
1.3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对段9#净水机废水回收利用装置进行整治,布设管系回收9#1-6层净水机废水,在一层适当位置设置废水回收箱1个,配备加压泵将收集的废水泵至楼顶水箱泵房,在泵房内设置废水收集利用水箱,布设管系自然流至1层、4层、5层卫生间用于卫生用水,含控制系统、安装调试服务等内容。
2.1采购范围:****公司****车辆段净水机废水回收利用装置整治询价采购
2.2工期: 20天 ,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3交货地点: **省**市**区**大街658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项目要求:整治须符合《节约用水条例》、《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GB/T 3030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资质标准,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资料向采购人报名。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7)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8)存在依据《****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等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4〕195号)被停标的情形(包括《****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号)补充的停标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有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7日,通过联系采购人代表进行报名。报名后通过采购人代表获取采购文件,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31日14时0分,地点为 **省**市**区**大街658号车辆段院内9号楼417室。标书代写
5.2开启时间、地点同递交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采购人:****
地 址: **市**区**大街658号
联系人:卢先生 0311-****2437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采购人:****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