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大白鲨磨料磨具有限公司VOCs综合整治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
广东-珠海-斗门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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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8-24

项目名称 ****VOCs综合整治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井岸镇**一路5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259.9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朋友
联系人 戴宏建 联系电话 133****2011
项目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万元) 3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08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对混料车间、筛料车间、成型车间和固化车间的末端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1)混料车间、筛料车间、成型车间的末端废气处理设备:由原来的“碱液喷淋 干式过滤器 UV光解 活性炭吸附” 改为“碱液喷淋 干式过滤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 (2)固化车间的末端废气处理设备:由原来的“静电油雾净化器 水喷淋塔 UV光解 活性炭吸附箱”、“水喷淋 缓冲罐 UV光解 活性炭吸附” 改为“二级碱液喷淋 水喷淋塔 干式过滤器 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 缓冲罐(干式过滤) 活性炭吸附”。(改造后排放口位置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混料车间、筛料车间、成型车间产生的废气采取碱液喷淋 干式过滤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有环保措施:
固化车间产生的废气采取“二级碱液喷淋 水喷淋塔 干式过滤器 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 缓冲罐(干式过滤) 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水质净化厂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喷淋塔废水通过三级隔油池-混凝反应池-物化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好氧生化池-生化混凝池-生化沉淀分离池-回用桶处理后回用到喷淋塔,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本项目污水站产生的污泥交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项目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生态影响
承诺:**** 张朋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朋友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9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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