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省**市**县半城镇陈圩片高标准农田**项目(第二批超长期国债)澄清公告1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2026年度**省**市**县半城镇陈圩片高标准农田**项目(第二批超长期国债)
二、澄清事项
1、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12条“本项目涉及的田间道路工程不得采用不平衡报价,否则高出田间道路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部分视为让利。”更正为:“本项目涉及的田间道路工程不得采用不平衡报价,否则高出田间道路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部分视为让利!本项目田间道路最高投标限价:3m宽砼道路最高投标限价为****221.33元。”
2、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3投标文件的审查 “6.3.4.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投标函无报价或投标函报价与投标价格汇总表不一致;”更正为:“6.3.4.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3投标文件的审查“6.3.4.16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更正为:“6.3.4.1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3投标文件的审查 “6.3.4.20 安全文明措施费未按要求进行分解的;”删除。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关注澄清公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县半城镇 |
地址:**县臻龙国际西北角二楼 |
| 联系人:王东波 |
联系人:汪静文 |
| 电话:133****4199 |
电话:153****1466 |
| 传真:/ |
传真:/ |
| 邮编:223900 |
邮编:223900 |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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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