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392鞍山市鞍新热力有限公司热力基础设施资产组组合转让(包括一次管网、二次管网、换热站设备及对应热力基础设施35年经营权)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2026)2392****热力基础设施资产组组合转让(包括一次管网、二次管网、换热站设备及对应热力基础设施35年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6-08-24 18:04:13

挂牌日期:2026-08-24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
(2026)2392****热力基础设施资产组组合转让(包括一次管网、二次管网、换热站设备及对应热力基础设施35年经营权)
其他资产
****
291991.84万元(人民币元)
20工作日
2026-08-24
网络竞价
1、本次资产组组合转让涉及供热面积3816万㎡,服务用户约42.27万户,转让期限35年。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资产组组合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交纳3000万元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等系列文件,并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等约定向沈交所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沈交所将在全部交易款项收齐后向转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等系列文件、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5、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必须严格执行《资产转让协议》等系列文件的全部条款。 6、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24
招标公告
(2026)2392鞍山市鞍新热力有限公司热力基础设施资产组组合转让(包括一次管网、二次管网、换热站设备及对应热力基础设施35年经营权)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