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化机系统委托加工制造项目
预询价公告
****就热泵型污泥干化机系统委托加工制造项目进行预询价,欢迎有意向且具备相应制造能力的供应商提交预询价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预询价方:****
二、项目名称:污泥干化机系统委托加工制造项目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人应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成套机械设备制造能力,能够承担外购件采购、机械加工、焊接、装配、配线、自控程序实现、工厂检验及出厂交付等工作。
3.报价人须完成现场勘察与技术资料确认(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技术交底回执和保密协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原则上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预询价需求
本项目采用成套设备委托加工制造模式。预询价方提供经确认的技术方案、设计图纸、设备及材料清单、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报价人依据上述资料,对完成成套设备制造所需的外购件、加工件、焊接、装配、模块组装、配线、工厂检验、包装运输、现场拼装、指导安装、调试及配合试运行等进行报价。
主要制造范围包括热泵型低温带式污泥干化机、循环冷却系统、空压系统、电控系统及相关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具体范围、数量、规格参数及制造要求以预询价方线下提供并确认的清单、图纸及技术文件为准。
报价人可结合制造工艺、加工工艺及装配工艺提出优化建议,但涉及设备主要结构、技术参数、材料、接口、功能及性能指标的调整,须经预询价方确认后方可作为报价依据。
五、保密及资料确认要求
1.本项目清单、设计图纸、BOM、技术参数、控制逻辑及相关制造资料涉及预询价方商业秘密,不随本公告公开发布。
2.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预询价的供应商,应先与预询价方签署本项目保密协议。完成保密协议签署后,方可在线下查阅、确认本项目清单、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3.未签署保密协议或未完成线下清单、图纸确认的供应商,其报价原则上不作为本项目后续采购控制价及正式采购参考。
4.供应商对预询价期间获取的全部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复制、拍照、转发、上传互联网或云端平台、提供给第三方,亦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
六、主要商务要求
1.交货期:正式采购后,自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正式采购文件及采购人通知为准。
2.付款方式(供预询价参考):预付款30%;到货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6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85%;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累计支付至97%;预留结算总价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并经审核通过后支付。
3.质保期: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
4.检验与验收:正式采购拟按照制造过程检验及监造、出厂验收、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及现场验收、性能考核及最终验收分阶段实施。出厂验收主要核验图纸及清单一致性、材料与外购件、尺寸、制造质量、电气及控制、联动模拟和出厂资料;最终性能指标在现场具备约定工况后进行考核。
七、报价要求
1.本次预询价采用总价报价,同时须按清单提供分项单价及合价。报价应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委托加工制造所需的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材料、外购件、机械加工、钣金、焊接、表面处理、装配、配线、制造工装、检验试验、出厂验收配合、包装、运输、现场拼装、指导安装、调试、配合试运行、培训、质保服务、税费、管理费及合理利润等。
2.报价应以预询价方提供并经双方线下确认的清单、图纸和技术文件为依据。对于清单中未明确但属于完成成套设备制造所必需的常规辅材、紧固件、连接件及制造附件,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3.报价文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附营业执照、报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价有效期建议不少于60日。
4.本次预询价仅用于市场价格摸底、采购控制价测算及后续采购策划参考,不构成采购承诺,不作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后续正式采购要求以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八、报价单格式
报价人应按照预询价方线下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清单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报价汇总格式如下: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规格参数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总价(含税):大写人民币 |
税率 |
||||||
九、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加急标书代写
1.递交方式:报价文件原则上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标题格式:“预询价报价文件+污泥干化机系统委托加工制造项目+报价人全称”。具体接收邮箱请联系项目联系人确认。
2.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10:00(**时间)之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原则上不予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预询价方:****
地址:**市福****社区深南中路1019号万德大厦22层2202室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66****0208
附件:1.项目需求书
2.技术交底回执(参考模板,以询价方实际提供的签订文本为准)
3.项目保密协议(参考模板,以询价方实际提供的签订文本为准)
****
2026年8月24日
附件1
一、项目名称
干化机系统委托加工制造采购
二、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为热泵型污泥干化机系统成套设备委托制造,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完成制造深化、外购件采购、加工制造、焊接、装配、运输、模块组装与拼装、指导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及配合试运行。包含低温带式干化机(含配套切条机、网带、热泵系统、除尘装置、清灰装置、清洗装置、冷凝水流量计)、循环冷却设施(含冷却塔、水箱、水泵,不含配电)、空压系统(含空压机、冷干机、储气罐)、固态含水率检测仪、配套干化机电控系统(含库体电控柜、热泵电控柜、冷却维护电控柜)、集控系统及总配电柜、含设备至电控柜之间的电缆,备品备件(质保期内正常运行所需备件),所有联接附件、地脚螺栓。不含主机至冷却设施之间的管道、阀门。设备用油需注满(如有)。
本项目采用成套设备委托制造模式:甲方负责确定总体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参数、功能要求、设计边界及技术文件;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及经双方确认的技术文件,负责成套设备所需外购件采购、加工件制造、焊接、装配、模块组装、配线、工厂检验及出厂交付等制造工作。乙方可根据制造工艺、加工工艺及装配工艺提出优化建议,但涉及设备主要结构、技术参数、材料、接口、功能及性能指标的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乙方对其制造、加工、焊接、装配、外购件选用及未经甲方确认的变更所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三、采购清单
货物需求及数量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热泵型干化机 |
除湿能力8800kg/24h,P=145kw 成套装置包含网带输送机、除湿热泵(其中压缩机为甲供乙装)、污泥成型机(含二次成型机)、脉冲除尘装置、自动清灰装置、换热器清洗装置等;干化机运行时外壳温度不得高于40℃;冷凝水配套E+H、KROHNE、西门子电磁流量计,计量水量。 |
台 |
1 |
依据甲方确认的清单、图纸及技术文件实施成套设备委托制造; 报价期间按采购要求由甲方组织线下确认清单及图纸; 清单、图纸及技术文件在签订保密协议及委托加工合同后由甲方提供,乙方可进行制造深化及提出工艺优化建议,但涉及主要结构、材料、接口、技术参数、功能或性能指标的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
| 2 |
冷却系统 |
套 |
1 |
||
| 2.1 |
冷却水塔 |
闭式冷却塔,制冷120KW,Q=20m3/h,P=3kw |
台 |
1 |
|
| 2.2 |
冷却水泵 |
单台参数:Q=18m3/h,扬程=30m,P=3kw |
台 |
2 |
1用1备,品牌参考南方泵业、凯泉、** |
| 2.3 |
补水箱 |
304不锈钢,承压式,0.2m3 |
个 |
1 |
|
| 3 |
空压系统 |
套 |
1 |
||
| 3.1 |
空压机 |
功率7.5kw,400L/min,0.8mpa |
台 |
1 |
|
| 3.2 |
冷干机 |
功率60w |
台 |
1 |
|
| 3.3 |
储气罐 |
0.6m3气罐1.0mpa |
个 |
1 |
|
| 4 |
电控系统 |
干化机系统配套电控系统,包含库体电控柜、热泵电控柜、冷却维护电控柜; 配套集控电柜,包含1个电动插板阀、2个螺杆泵缓存斗(配套电极料位计和阻旋料位计各一套)、2个螺杆泵(含防干烧保护)、1个干化进料螺旋、1个干化出料刮板与干化机间联动控制; 配套总配电柜; 含电控柜和电控柜到设备之间的电缆。 |
套 |
1 |
依据甲方确认的清单、图纸及技术文件实施成套设备委托制造; 报价期间按采购要求由甲方组织线下确认清单及图纸; 清单、图纸及技术文件在签订保密协议及委托加工合同后由甲方提供,乙方可进行制造深化及提出工艺优化建议,但涉及主要结构、材料、接口、技术参数、功能或性能指标的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
备注:1.本项目采购对象为污泥干化系统设备及其所有辅助系统的成套设备委托制造,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设备的深化设计、加工制造、工厂试验、保险、包装、运输和工地交货;提供为设备安装、试验、拆卸和重新组装所必需的专用工具、专用设备、配件和其它所需的特殊设备,提供设备运行和维修的备品配件;提交图纸、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乙方负责以上设备指导安装、调试和试验,参与试运行试验和验收;****工厂监造、工厂验收;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按照甲方提供的设备和管线6S标识标牌要求制作标识标牌和划线等。乙方的委托制造报价均含且不限于以上所有涉及的内容。
2.本项目清单、图纸及技术文件作为乙方制造、采购、加工、焊接、装配及检验的依据;对清单中未明确但属于完成成套设备制造所必需的常规辅材、紧固件、连接件及制造附件,乙方应予以完整配置。涉及新增设备、主要材料、主要结构、技术参数、接口或功能性能的内容,应由双方确认后实施。最终制造范围、数量、参数和尺寸以甲方确认的清单、图纸、技术文件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文件为准。
3.安装之前,投标人负责检查设备安装处的土建基础尺寸和预埋。对于不适于安装的土建条件,督促甲方进行改正,并给予详细指导。
4、本项目包括乙方须提供干化机2年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和更换零配件(内容以设备制造商出厂手册上要求为准),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5.设备铭牌按我司要求制作标识。
▲6.在下单生产前,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完成必要的制造深化,并与甲方确认设备外形尺寸、接口尺寸及相关制造图纸。乙方提出的生产工艺、加工工艺、装配工艺或图纸深化优化建议,涉及主要结构、技术参数、材料、接口、功能及性能指标的,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乙方对其制造质量、加工精度、焊接质量、装配质量及未经甲方确认的变更承担相应责任。
7.提供深化组装测试技术文件(如有)(包括但不仅限于组装图纸、工艺技术文件、检测参数等其他文件等),出厂前质量检验由乙方完成,出具检验记录和产品合格证。
8标★为不可偏离技术条款;标“▲”指标项为重要技术条款。乙方不得擅自降低、变更或替代甲方确定的技术要求;如确需调整,应按本文件规定提交书面技术优化建议,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除带★的条款外,乙方可以根据制造、加工及装配实际提出工艺优化建议,但必须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涉及主要结构、材料、接口、技术参数、功能及性能指标的优化,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1.采用标准
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均采用国际单位制(SI)。
设备与管道接口、设备与设备的接口尺寸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电器设备的连接方式及规****委员会(IEC)标准。
本项目甲方设计文件、乙方制造性深化以及设备制造、安装、检验与验收应执行本文件列明的适用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乙方不得以适用标准为由擅自改变甲方已确定的技术路线、主要结构、关键参数及材料要求。
本项目设备还符合下述相关的通用的标准:
GB1800-1804 公差配合标准
GB1180-1184-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标准
GB5676-88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
GB69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986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
GB2649-2656-81 《焊接接头各种要求试验方法》
GB3323-87 《用X射线检查焊缝特征》
GB11345-89 《用超声波检查焊缝特征》
JB/ZQ4000-86 焊接结构尺寸公差与行位公差
GB/T12467-90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12469-1990 焊接质量保证钢熔性焊接头的要求和缺陷分级
ZBJ77002-88 离心机、分离机锻焊件常规无损探伤技术规范
GB3323 钢溶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JB1152 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
GB5117 碳钢焊条
GB5118 低合金钢焊条
GB981 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
GB983 不锈钢焊条
GB5293 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
JB/T7217-1984 分离机械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6418-1992 分离机械清洁度测定方法
GB8923 涂漆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3306(JB8) 产品标牌
现状污泥脱水机选用离心脱水机,设离心脱水机**,二用一备。脱水机参数为 Q≥10m/h,出泥含固率>25%,N=30kw。
****水厂现状运营数据,现状厂区内污泥量生产量约为10t/d,污泥含水量 80%,约2-3天进行一次污泥对外运输工作。
1、 改造方案
结合现状污泥脱水车间实际情况,本次设计不进行土建改造,仅进行设备改造增加,保留原设计离心脱水设备,于车间东侧原料仓位置进行设备改造,拆除原料仓及螺旋输送装置,于料仓位置布置污泥低温带式干化机,同时将料仓位置调整至脱水车间东侧空地。
改造****设备处理后,通过螺旋输送装置输送进污泥低温干化设备,经污泥低温干化后输送至**料仓。
2、 泥量计算
污泥量预测关系到工程的规模,影响到工程的投资和经济效益,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指标。为了使预测有一个比较正确、可行的结果应根据现状的运行情况,并结合本地区、本****处理厂的情况进行预测。
正确计算污泥量比较困难,原因是原水水质、投加药剂量变化较大,同时还与设备、操作运行密切相关。
根据初步资料为:
本工程设计绝干泥量为2td,故干泥机进泥量为 10t/d(含水率 80%),处理后含水率50%,处理后的污泥量为 4 t/d。
3、低温干化机组
3.1、工作原理
低温除湿热泵污泥干化系统是利用热泵的蒸发器使湿热空气降温除湿,同时利用热泵的冷凝器加热后的空气在干化机内对污泥进行干燥,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和**化的系统。
3.2、 污泥干化机性能参数表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备注 |
| 1 |
除水量/h |
8.8t/d |
24h |
| 2 |
综合除湿能耗 |
1度电去除水量≥3.0kg |
|
| 3 |
额定功率 |
145kW |
以清单及图纸为准 |
| 4 |
冷却工况 |
33/43℃(水冷) |
|
| 5 |
冷却水量 |
18m3/h |
以清单及图纸为准 |
| 6 |
冷媒 |
R134a、R515B双冷媒系统 |
以清单及图纸为准 |
| 7 |
热源类型 |
热泵 |
|
| 8 |
电源 |
380V/3H+E/50HZ |
|
| 9 |
标准干燥温度 |
回风温度:45~55℃ 送风温度:60~75℃ |
|
| 10 |
干化形式 |
采用带式热风干燥、物料静态摊放方式,摊料厚度小于80mm |
|
| 11 |
动力源 |
电 |
|
| 12 |
控制系统 |
触摸屏+PLC控制 |
|
| 13 |
电气元件 |
断路器/继电器采用施耐德、西门子、ABB等同档次品牌 |
|
| 14 |
压缩机 |
烘干专用压缩机,压缩机与循环风不直接接触,采用独立的压缩机室体;各风机及压缩机可实现单独控制启闭; |
|
| 15 |
换热器 |
蒸发器、冷凝器均采用304不锈钢+环氧树脂防腐 |
|
| 16 |
湿泥适用范围 |
70%~83%(其它含水率定制) |
|
| 17 |
干料含水范围 |
智能变频调节,含水率(10%-50%) |
|
| 18 |
成形方式 |
切条(70%~83%) |
|
| 19 |
外形尺寸 |
满足车间安装条件 |
|
| 20 |
结构形式 |
组装 |
|
| 21 |
重量 |
净重15T |
以清单及图纸为准 |
| 22 |
运行噪音 |
≤85db(A) |
1米范围 |
| 23 |
功能 |
将含水率高的污泥通过烘干除湿降低为低含水率的污泥 |
|
| 24 |
材质要求 |
与污泥或干燥气体接触部件材质304 |
|
| 25 |
设备保温 |
保温板采用内板304不锈钢板、外板镀锌喷涂,保温板支撑、固定框架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外框无焊接,保证密封性和美观性,保温板采用锁扣和压条(耐高温硅胶条或EPDM)密封。 |
|
| 26 |
减速机 |
SEW、 NORD、弗兰德等同档次品牌减速电机 |
|
| 27 |
传输网带 |
采用与现场场地匹配的3层网带设计,材质采用耐腐蚀性强、荷载更低的工程PP,使用寿命须保证10年以上 |
以清单及图纸为准 |
| 28 |
电机 |
网带和成型机构均采用变频驱动 |
|
| 29 |
轴承 |
NSK/SKF |
|
| 30 |
变频器 |
采用施耐德、西门子、ABB等同档次品牌 |
|
| 31 |
PLC |
S7-1200 |
|
| 32 |
设备远程监控 |
所有设备工作状态在线监视和故障报警 |
|
| 33 |
除尘系统 |
采用全自动脉冲除尘装置,触摸屏与PLC集成,一键操作 |
除尘效率较高 |
| 34 |
风道 |
干化设备须采用完全独立风道设计,除换热器在风道内进行热量置换。其他压缩机、风机电机等所有电气元件均布在风**,防止管路及其他设备部件在烘箱内受到高温高湿的气体腐蚀,影响系统的稳定运行。 风机可根据风压变化自动调整运行频率。 |
|
| 35 |
干化腔体 |
为达到合理有效的保温状态并具备可靠的防腐性能,保温材料采用具有良好保温性能的聚氨酯材质,发泡密度≥42kg/m3。 设置活动门便于检修,所有活动门密封、防腐蚀,并方便拆卸。 干化机底部需配备自动(非人工操作)清灰、清渣装置,该装置必须直接与出干料输送设备连接,整个清灰过程无需人工干涉(不接受另外收集再人工转运)。 |
|
| 36 |
功能 |
将含水率高的污泥通过烘干除湿降低为低含水率的污泥 |
3.3、低温干化机技术要求
本节所列工艺路线、结构形式、材质、部件配置、控制功能及性能指标,为甲方确定或确认的设计输入、制造依据及后续验收依据。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或确认的图纸、技术文件及书面变更文件实施制造;乙方的深化仅限于满足加工、焊接、装配、布置及配线需要的制造性深化。乙方可提出制造工艺、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及控制实现方面的优化建议,但涉及总体工艺路线、主要结构、关键参数、主要材料、外购件档次、接口、控制原则及性能指标的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1、低温干化机可以满足70%~83%含水率污泥进入设备前端,并且顺利切条成型;干化机利用热泵提供的热源将污泥中的水份蒸发,最终生产出含水率10%-50%的污泥。在整个污泥干化过程中,不能添加任何调理药剂。
2、低温干化装置要带有检修口,干化机底部需配备自动(非人工操作)清灰、清渣装置,该装置必须直接与出干料输送设备连接,整个清灰过程无需人工干涉(不接受另外收集再人工转运)。
3、最高干燥送风温度≤75度,因温度过高会导致污泥中的有机质大量挥发,恶化操作环境,存在粉尘闪爆风险,不接受依靠电直接加热污泥达到脱水目的的污泥处理技术。
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的规定,对建筑物内直接噪声源控制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35 的规定。
定频电机应不低于国家二级能效标准要求。
6、粉尘要求
干化过程不能存在粉尘爆炸的可能性。
本项目工艺路线以甲方提供或书面确认的技术文件为准,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工艺路线;如乙方认为现有工艺路线在制造、装配或运行实现方面存在可优化事项,应提出书面建议,经甲方确认后实施。
主要设备及外购件的规格、品牌档次和技术参数按甲方图纸、设备清单及技术文件执行;甲方技术文件未明确的外购件,由乙方根据制造性深化提出选型建议并提交甲方书面确认后采购。
乙方应按甲方确认的制造范围、图纸、设备清单和控制要求完成成套设备的完整制造与配置,保证加工件、外购件、连接件、仪表及电气齐全并具备组装、调试条件。
主机体、框架机等主体设备材料需由防腐性能好的304不锈钢及以上材质制成;
污泥输送设备应为密封设计、防止洒漏和臭气外逸,同时方便检修维护。
8、其他要求
污泥低温冷凝干化机使用寿命应不低于15年,干化机运行时外壳温度不得高于50℃。
干化进料装置需包含进料斗和成型装置,除驱动电机外都应采用不锈钢材质。成型装置须具备均料部件,材质均为不锈钢材质;
进料斗设有激光高、低料位监测装置。
干化过程采用全密闭循环系统,干化过程中所产生的水汽需完全凝结成水,并从水汽冷凝过程中回收潜热,不得将水汽直接排入大气中。不添加任何药剂。
采用带式热风干燥、物料静态摊放方式。
干化过程全密闭,无气体泄露,不增加额外的气体处理及排放装置。
1、污泥成型机
污泥成型机,即进料装置,包括切条机、破拱装置及进料斗。切条机与破拱装置配套使用保证污泥成型效果及处理量。
① 切条机
结构形式:圆刀型
齿槽间距:6*4mm(仅供参考)
材质:切辊,支座均采用304不锈钢
配套减速机:选用斜齿轮减速机,SEW、 NORD、弗兰德等同档次品牌减速电机
电机型号: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
安装形式:外置,坐落在设备顶部,用螺栓固定,便于后续维修
② 破拱装置
容积: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
破桥旋转轴:φ60mm(仅供参考)
材质:进料斗、破桥装置均采用304不锈钢
配套减速机:选用斜齿轮减速机,SEW、 NORD、弗兰德等同档次品牌减速电机
电机型号: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
安装形式:与切条机配套使用
功能:具有破桥、破碎功能;且具有向两侧推料的功能,能将从湿料输送机集中掉落的泥料从进料斗中间朝两侧推动,使得切条机进口布料两端不存在空料,保障网带上均匀布料。
③ 性能说明
污泥成型机与污泥接触部分均采用不锈钢304材质加工制作,例如污泥缓存料斗内壁、切条机的切条辊、破桥装置等。
污泥成型机有设置破拱和匀料装置,避免料斗内污泥架桥。破拱装置采用耐腐蚀的不锈钢304材质制作,并采用单独的减速机驱动。破拱装置能将料斗内污泥无死角,均匀的压入污泥成型机构。
污泥成型机的缓存料斗内设置激光高、低料位监测装置,用于控制湿料输送设备的启动和停止,实现自动进料,以及异常状态下输出报警信号。
污泥成型机设置有便于操作的检修口,保证成型机内异常时,能够快速的将成型机内剩余污泥/杂物清理干净。
污泥成型机配有轴承/联轴器等有润滑部件,设计有自动润滑装置,通过润滑管路实现自动给转动部件注入润滑油,**转动部件的寿命。
2、网带干化机
① 网带输送机
采用与现场场地匹配的3层网带设计,材质采用耐腐蚀性强、荷载更低的工程PP,使用寿命须保证10年以上。为了维护便利,须采用插销式设计,可单独简便更换损坏部分。
配套减速机:斜齿轮减速机,SEW、 NORD、弗兰德等同档次品牌减速电机
电机型号: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
控制方式:变频调速。
② 保温库板
保温材料:聚氨酯保温,发泡密度42mg/m3
保温层厚度:≥30mm
内外板材质:内选用304不锈钢板,内侧板厚0.5mm,外侧采用镀锌喷涂,厚0.5mm。
③ 机架及底座
机架结构:整体机架采用模块制作,现场组装。
底座:采用一体化底座设计。
④ 性能说明
网带干化机应有防堵泥、防打滑装置。
网带干化机的结构具有足够的刚度,正常工作时产生的热变形,不会对工作精度产生不良影响。运转时,各工作机构动作灵活、准确、平稳、可靠。
网带干化机框架主体采用工业级不锈钢304等型材,壁厚为2mm,框架型材连接处打磨平整,去除焊接应力。
网带干化机设计有便于观察的活动门窗,检修门窗开闭灵活,密封效果好,干化气体无泄漏。
网带采用减速机驱动,减速机电机采用变频电机,网带正常运行时,保证电机运转可变频调节。
3、热泵机组
热泵机组由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板式换热器、膨胀阀、过滤器、管道及仪表等组成。
① 压缩机
结构形式:涡旋压缩机
型号: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
② 冷凝器
结构形式:翅片式换热器
材质:304不锈钢复合结构,表面环氧树脂防腐。框架为不锈钢材质。
③ 蒸发器
结构形式:翅片式换热器
材质:304不锈钢复合结构,表面环氧树脂防腐。框架为不锈钢材质。
④ 性能说明
热泵机组采用换热技术,提高机组效率。
热泵机组蒸发器、冷凝器采用304不锈钢+环氧树脂防腐工艺制作,裸露翅片需喷涂耐酸碱涂层(环氧树脂涂层),内部不锈钢隔板、支撑钢板等厚度均为2毫米。
干化设备须采用完全独立风道设计,除换热器在风道内进行热量置换。其他压缩机、风机电机所有设备均布在风**,防止管路及其他设备部件在烘箱内受到高温高湿的气体腐蚀,影响系统的稳定运行。
热泵机组日常操作维护或检修所需部件和设备,均设置便于操作的活动检修门/窗,活动检修门/窗均选用优质五金件,开闭灵活,经久耐用。
热泵机组采用模块化设计,每个模块均配备独立的电控系统。不同模块之间通过PLC进行通讯和连锁控制。每一台干化机热泵机组所有模块及设备协调有序,共同工作。应急条件下,若单台设备或单个模块出现故障,其它设备或模块可以继续运行。
热泵机组每个模块配备单独的控制,可以实现各风机及压缩机的单独控制启闭,并通过压力传感器信号实时监测压缩机进、排气的压力,便于保护压缩机的运行。
热泵机组压缩机、风机机座安装牢固可靠,且热泵机组运转时,无异常噪声或震动,保证机组外1米噪声等级不超过85dB。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的规定,对建筑物内直接噪声源控制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35的规定。
4、主循环风机
结构形式:蜗壳式离心式风机
型号: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
效率:符合GB 19761-2020《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二级能效标准
材质:电机为烤漆防腐耐高温电机;风机及电机轴承采用耐高温油脂润滑,使风机及电机能在60℃以下的环境中长期正常运行。
(2)激光测距传感器
电源:24VDC
模拟量输出:4~20ma/0~10V
环境温度:-40~70℃
延时时间:0~30秒可调
检测距离:0.2m-10m
功 能: 检测物料位,自动控制停开机
(3)温湿度传感器
量程范围:温度:-20℃~100℃;湿度:0~100%RH
输出信号:4~20mA
电源:24V。
功能:实时监测干化机内温湿度,便于调节干化机运行速率,保证出料干度。
(4)脉冲除尘装置
供气压力: 0.4~0.8MPa
工作模式:间歇运行
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工艺说明:震动器安装在除尘器顶部,除尘器的阻力随滤料表面粉尘层厚度的增加而增大,阻力达到某一规定值时进行清灰,此时控制电磁二通阀的启闭,压缩空气通过管道进入震动器,从而使除尘器产生高频率振动,在滤料表面上的粉尘被剥离掉落网带上。清灰完毕后,电磁二通阀关闭,清灰各室依次进行,从第一室清灰开始至下一次清灰开始为一个清灰周期 。
5、智能监控
① 控制原理
可以方便地实现现场设备的数据采集、远程PLC程序下载及故障诊断。
通过互联网(以太网、wifi、5G等),将现场的大量不同区域工业设备的数据、程序和图像,****中心,实现远程监控、远程诊断、远程维护、故障预警。每个干化模块应配备独立的智能电表进行能耗监测。
② 特点
远程数据监控
故障预警
接口开放:modbus485或以太网接口
其他功能
数据存储:支持按照固定周期对关键数据进行存储。
报警分析:用图形化的方式实时的统计设备报警状况。
专家库:通过报警以及解决方案的积累,形成故障专家库。
实时\历史曲线:以实时曲线和历史曲线的方式对用户的数据进行动态显示。
★电动机和变压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测试应服从IEC 和国家标准,效率不低于《GB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及能效等级》二级能效要求。
(1)总述
低温除湿热泵污泥干化控制系统使用可编程控制器PLC和可视化界面HMI,即采用PLC控制+触摸屏的形式。控制系统主要元器件选用优质ABB、西门子、施耐德等同档次进口品牌,能够确保设备满足污泥干化系统运行稳定且易于操作的需求。通过控制柜上的触摸屏,对整个系统进行集中动态监视和自动控制。
除湿热泵污泥干化系统通过PLC及触摸屏实现对输送设备、网带输送机、污泥切条机、循环风机、冷却设备等的控制,并满足变频调速控制,设置有风温、湿度、压力、物位高低、故障的报警装置。系统选用优质电控系统实现自动/手动、远程/就地运行控制模式,实现所有压缩机、风机、驱动电机、冷却系统的手动及自动启闭,并实现对除湿热泵中冷凝器出口 风温及蒸发器进口风温的实时监测。对于现场在线检测仪表采集的标准信号予以集中处理,并输出控制信号,当循环风温度、湿度等指标超过设定值,系统可自动报警并自动做出相应的动作,通过与设定值进行比较判断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2)电气柜
电气柜外壳材质选用双层柜门,室内为2mm厚碳钢喷塑,室外为1.5mm厚304不锈钢,保证能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结露、防昆虫,又能耐指定的高、低温度以及支承结构的振动,控制箱柜的防护等级,按室内安装标准为IP55。电气柜均采用TN-C-S接地系统,保证PE接地系统和N中性导体相互独立。电气柜出厂均通过国家有关标准试验,满足相关安全标准。
电气柜中使用的元器件均符合IEC947-3电气标准,均能满足设计性能需求,且电气配件安装布局美观、合理以及连接可靠,各个部件间标识清晰,有足够安全距离,发热部件能正常散热。内部设备预留冗余20%扩展空间,元器件安装导轨采用35mm标准导轨,所有部件安装拆卸简单方便。
机柜电机控制采用一体化控制与保护设计,具备隔离开关+断路器(熔断器)+接触器+热继电器+辅助电器等多项功能,同时具有控制与保护协调自配合的功能。
本自控系统包含联动控制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例如料仓高料位时前端设备自动停止)。可提供离心机系统远程监控所必要的控制信号(例如料仓料位等)。自控系统提供开放协议,能实现信号共享。且所有设备实现远距离监测控制的功能。
(1)PLC
污泥干化系统PLC建议采用S7-1200系列控制器。
本项目污泥干化设备要求使用模块化设计,每个模块均配有独立的PLC控制器,均带有以太网通讯接口,可实现控制系统对模块进行独立逻辑控制,独立数据监控,降低设备布线和控制的复杂程度。污泥干化系统主控PLC柜通过开放式以太网的通讯协议,对各组模块监控管理及数据采集,保证污泥干化系统具有控制灵活、扩展方便以及易于维护等优点,能适应在变配电室环境和较强电气干扰的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污泥干化PLC控制系统使用的通讯协议为开放式通讯协议,且支持符合国际标准的开放现场总线标准,预留一个以太网接口以及一个RS485标准接口,能够满足将污泥干化系统设备的运行及报警信息、运行参数、状态等采集并上传至中控室的需求。
污泥干化PLC控制系统预留20%的扩展能力和10%的本地及远程I/O,满足甲方后续增加设备需使用的I/O点位。连锁信号点有连锁信号总点数15%的预留;所有元器件安装后,柜内预留有15%的扩展空间。
所有PLC工作电压为24V直流电压,同时具有源型与漏型两种输入方式,输出可选择继电器输出与晶体管输出。
(2)触摸屏
触摸屏安装在HMI箱体上,数据显示及参数设置可以在触摸屏上进行。
触摸屏具有功能
操作控制(如:各种开关、按钮、列表选择输入等)
工作状态、工作参数显示(如:信号灯、各种图形、文字、数值显示、列表显示等)
工作状态模拟(如:棒形图、趋势图等)
工作状态、工作参数记录功能(如:数据登录等)
报警信息(如:报警显示、报警历史记录等)
帮助和提示信息、维修指南
其它有助于操作、控制设备运行和故障诊断的功能
所有PLC的I/O的工作逻辑状态及功能描述
(3)断路器
所有断路器配置参数均能满足设计要求。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Icu:60-80KA Ics=100%Icu;
长延时:整定电流范围0.4—1In;
短延时:整定电流范围1.5-10 In;
整定时间范围:0.1-0.25秒可调;
瞬时:整定电流范围1.25-10 In;
分断时间: 25ms;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Icw]: 22 kA ( 3 s ) 符合 IEC 60947-2;
42 kA ( 1 s ) 符合 IEC 60947-2;
电寿命:≥10000次;
机械寿命:≥25000次;
额定绝缘电压 [Ui]:1000 V AC 50/60 Hz 符合 IEC 60947-2;
控制类型:(按压式)按钮;
安装类型:固定式。
(4)微型断路器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Icu:Ics=100%Icu;
电寿命:≥10000次;
机械寿命:≥20000次。
(5)交流接触器
接触器控制电压为交流220V,在85%-110%额定操作电压下可靠分闸,在小于30%额定操作电压下不分闸。可应用于功率因数大于等于0.95的交流负载中,应用于接通分断正常启动的鼠笼电机。配置参数如下:
极数: 3P;
额定工作电流[Ie]: 25 A (AC-1, Ue<= 440 V, θ<= 60 °C);
9 A (AC-3, Ue<= 440 V, θ<= 60 °C) ;
控制回路电压: 24 V, AC 50/60 Hz;
辅助触点类型: 1 NO + 1 NC;
电气寿命:0.6 kA2.s (AC-1);
kA2.s (AC-3);
2 kA2.s (AC-3);
机械寿命:15 kA2.s;
最大操作频率:3600 次/小时 (环境温度 <= 60 °C);
绝缘电阻:> 10 M (信号回路);
安装方式:底板安装 导轨安装。
(6)热保护继电器
有温度补偿装置以保证动作特性在-20C~60C的周围介质温度范围内基本不变。有复位调节旋钮用以调节复位方式,有手动和自动二种复位状态。热继电器具有拉伸弹簧翻转跳跃机构以保证触头动作迅速可靠。
(7)中间继电器
采用标准24直流控制方式,可直接与PLC输出端连接。其带有两路控制触电,可同时控制两路220V交流电路,最大可承受5A的最大电流。继电器与底座均采用插拔式的连接方式,可带电安全操作,底座为标准35mm导轨安装产品。
(8)电源
采用标准220V交流输入,具备短路、过负载以及过电压保护功能,能承受300VAC浪涌输入5秒(损坏),电源采用自然风冷的冷却方式,内部全部使用105°C**命电解电容,可在高达70度左右的室内环境中工作,空载负荷只有0.5W。
其正常工作的额定功率为35W,电压精度±下载2%,负载调整率±1%,能够提供稳定的24V直输出。
控制电源:控制电压分为信号灯电压、电磁阀及电动调节阀电压、操作指示电压等。控制变压器容量最小为250瓦,并有25%的保留容量。总线电源一般为DC24V且应保证在满负荷运行时任何一处不低于DC22V。
(9)监测功能
能够监测污泥干化成套装置相关设备的工作状态;
能够监测污泥干化成套装置控制系统各种异常状态;
具有包括不限于以下各种参数测量与显示:
温度:干化机运行温度;
风量:风机的风量;
能耗:干化机各模块独立用电、系统总用电
故障报警显示、故障原因显示;
具有异常状态检测与联锁控制功能:
污泥干化成套装置主要设备的故障;
污泥干化成套装置主要工作参数异常。
(10)系统防雷技术要求
必须加装防雷保护器;对于监控系统的防雷应分别对设备的电源、信号线加以防雷保护;对于无线通讯系统,应安装天馈线的防雷器;以保护接受设备。
仪表品牌
| 仪表 |
推荐品牌 |
| 热电阻 |
罗斯蒙特、西门子、ABB |
| 就地温度计 |
上仪、天康、川仪 |
| 压力变送器 |
罗斯蒙特、西门子、E+H |
| 就地压力表 |
**布莱迪、上仪、川仪 |
| 触摸屏 |
AB、施耐德、西门子 |
| 远程模块 |
AB、施耐德、西门子 |
| 变频器 |
ABB、施耐德、西门子 |
| 智能电表 |
安科瑞、ABB、西门子 |
乙方应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的维护保养内容:
| 序号 |
设备名称 |
部 位 |
保 养 项 目 |
使用材料 |
保养周期 |
保养方法(自动/人工) |
| 1 |
干化机 |
过滤网 |
||||
| 2 |
蒸发器 |
|||||
| 3 |
设备底部 |
|||||
| 4 |
PP网带 |
|||||
| 5 |
轴承 |
|||||
| 6 |
减速机 |
|||||
| 7 |
设备各部位 |
|||||
| 8 |
其他配套设备 |
本项目包括乙方须提供干化机2年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和更换零配件(内容以设备制造商出厂手册上要求为准),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7、运行控制实现与节能调试要求
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或确认的工艺流程、控制逻辑、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完成制造性深化、组态实现和设备调试。乙方可结合制造和调试经验提出控制实现及节能运行优化建议,但不得自行改变甲方确定的工艺流程、设备配置、控制原则和性能指标;涉及调整的,应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干化系统综合除湿能耗指标按甲方确定的技术指标执行,现场性能验收时在约定工况下考核1度电去除水量≥3.0kg。乙方应提供有利于维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及能效水平的维护、清洗和参数调整建议。
五、 设备一般要求
本章主要作为乙方加工制造、外购件采购、装配、电气、自控、涂装、防腐、包装及质量控制的通用制造要求。除甲方明确授权乙方进行制造性深化的事项外,本章不构成对乙方自主变更总体设计、工艺路线、主要结构、关键参数和主要材料的授权。
5.1一般通用设备
5.1.1制造技术与材料
(1)乙方用于本项目的加工材料、外购设备、元器件及附件均应为全新、未使用的合格产品,并符合甲方确认的图纸、材料要求、品牌档次、技术参数及适用标准。乙方应保证材料和加工制造质量不存在影响安全、装配和正常使用的缺陷。
(2)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或确认的图纸、技术文件、材料及外购件要求和适用制造标准,采用成熟可靠的加工、焊接、装配和检验工艺完成设备制造。乙方制造性深化应保证尺寸配合、可制造性、可装配性及检修便利性,并与甲方设计文件保持一致;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改变总体设计。
(3)材质应适合各种操作情况,选择金属材料要考虑其强度、延伸性及耐用性。铸铁应结构致密,不得有气孔、缺陷和龟裂;承受应力的锻件应是细质的、均匀的。
5.1.2安全防护
(1****制造厂标准产品或电镀、镀锌金属片制造;每一防护设备应易于安装与拆卸,并须附有所需的支撑及附件;户外安全防护设备须能防止雨水溅入。
(2)表面有油漆者,应能防止冲击、磨损、褪色或其他损坏。
5.1.3设备基础和底座
除非另有规定,根据安装和使用的需求,设备应配有必要的高强度的铸铁或钢结构的底座,可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基础与底座应有支撑填塞垫、尖钉,并与结合体或相关设备排列配合,并须有足够的空间作为灌浆或电线管之用。所有钢板间的接口必须连续焊接及磨平。
5.1.4紧固件
乙方提供设备安装所需要的全部紧固件,包括调整螺栓、锚固螺栓、螺帽、垫圈和套管。紧固件的材质满足防腐和强度要求(如热浸锌螺栓、304不锈钢等)。如需采用化学螺栓,乙方必须免费提供所需的化学粘接剂以及安装所需的特殊工具。
为设备安装和土建施工方便,除特殊情况(现有膨胀螺栓或化学螺栓不能满足设备运行要求)外,所有的紧固件均采用膨胀螺栓或化学螺栓固定,乙方必须保证其紧固的强度符合运行要求。
5.1.5特殊工具与附属设备
乙方必须提供机械设备周期性维修与调整所需的特殊工具、仪表以及维护所需的附属设备。
5.1.6铭牌
设备的铭牌应当刻在或贴在金属片上,并紧固在设备外壳上,安装好后能清楚地看到。铭牌上写下述内容:
(1)制造厂名称。
(2)设备的机型及其规格、性能参数指标等。
(3)序列号。
(4)出厂年月。
5.1.7润滑
(1)机械设备在连续试运转期间应能进行润滑工作。润滑剂的种类应由乙方建议,并应提供足够试运行期间(最多不超30天)连续运转所需用量。
(2)乙方应说明机械设备的润滑方式、每年所需的润滑剂量,并建议润滑时间。
5.1.8防潮措施
应该采取特别的预防措施,防止由于潮气、降雨和湿气而造成的腐蚀。
所有安装在墙壁上的设备,都应该装有隔离挡板,以提供最小5mm的间隙。设备上所有的空洞,都应有效的密封,以防止水的进入。所有暴露在空气中或水中的部件,均不得有集水装置,必要时应提供排水孔,防止积水。
电机如果没有防止空气自由移动的密封装置,则应该陪伴防冷凝的加热装置,防止空气中的水气凝结。通常这种加热装置,应该是恒温控制,当设备运行产生热量后,便自动断开。
5.1.9材料的防腐蚀
设备中所有在污水下运行的部件,或在污水、有毒有害气体界面中的部件,或那些与化学品直接接触的所有部件,应具有抗腐蚀性和抗侵蚀性能。上述部件如在保证期间内出现腐蚀的迹象应由乙方将其更换成具有防腐性能的、合格的防锈材料,以满足长期使用的要求。
乙方应特别注意由于不同种类金属的紧密连接面引起的锈蚀问题,应防止此类问题发生。当必须使用不同类金属相接触时,应使电化势序不大于0.5mV。
5.1.10噪音和震动
乙方应按甲方图纸、技术文件及适用标准落实设备隔音、防振和减振制造措施,并保证乙方制造、装配及动平衡质量满足相应噪声和振动要求。如乙方认为需调整隔音、防振结构,应提出制造性优化建议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所有传动部件,均必须做静平衡和动平衡,以便在部件在加速运行、全速运行以及在最大负荷状态运行的任意一种情况,机器本身的任何部位以及机器相邻的任何结构,都没有超过标准规定的振动要求值。
5.2.1一般电气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图纸、设备清单及技术文件提供与机械设备配套的电动机;甲方未明确具体型号或功率时,乙方可依据已确认的机械负荷进行制造性深化计算和选型建议,并在采购前提交甲方确认。
电动机的设计、制造、安装、测试应服从IEC 和国家标准,定速电机效率不低于《GB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及能效等级》二级能效要求。
(1)每一电动机的机械特性,必须适合被驱动设备的负载特性。除另有注明者外,电动机应为笼型交流异步感应电动机。
(2)电动机功率
电动机功率不得小于每个被驱动机械在驱动范围内所需功率,其储备系数须为1.3。
电动机功率小于15KW时,采用直接起动。
乙方在制造性深化或配套校核过程中发现电动机功率、启动方式或配套电气容量可能不足时,应及时书面提交甲方确认后调整。因乙方计算、选型、采购或未经确认变更造成的返工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书面设计变更导致的调整,按合同约定执行。
电动机为三相交流380V/50Hz,电动机在满负荷时最低保证效率为95% ,乙方应指明每台电动机精确的功率损耗,电动机在正常情况下运行,其功率均不会超过铭牌上规定的额定功率。
(3)施工与标准件
所有电动机必须依照最新版中国国家标准(或IEC标准)或等同的其他标准而设计、制造、试车及测试。
每部电动机须安装一永久性、不会腐蚀的铭牌,该铭牌应安装在明显位置,所有的电动机资料均应以中文记载在铭牌上。
如电源电压小于电动机铭牌记载电压的10%,该电动机也必须有足够的扭力。
除非另有注明,所有电动机在满载时须能连续运转。
所有安装在室外的电动机必须是全密闭式,风扇冷却型,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所有安装在室内的电动机,除另有规定使用全密闭式风扇冷却型外,其余使用防滴型,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4)绝缘等级与温升
每部电动机必须有IEC标准或等同标准规定的F级或接近H级材质绝缘。
为使电动机能有一较长的使用寿命,当电动机在满载而不超载连续运转的情况下,该电动机的升温必须不超过GB755-2000或等同标准绝缘材质所规定的限度。
电动机周围的气温加上运转时温度上升的总温度不得超过采用标准所规定的限度。(场地白天气温可能高达40℃)
设备运到现场后,电动机绝缘必须依照采用的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如电动机有任何缺陷或绝缘抵抗力未达到标准规定,乙方必须无偿更换一部新电动机。
电动机绕组应是由绝缘铜线绕制的、经真空压力浸漆的绝缘线圈,绝缘等级为F 级,绕组温升等级为B级,最大工作温度可达155℃。
(5)电流平衡
当电动机在其正常使用范围内之任何负载情况下运转,且是一个平衡电压供给系统时,多相电动机各极的不平衡电流不得超过以下所列数值:
30KW以下5%(不平衡度)
30KW或以上2%(不平衡度)
虽然不平衡电流小于上表所列,但如果不平衡电流仍引起机械震动,乙方应负责修正该问题。
(6)其他
所有电动机应有外壳、轴承托架、风扇盖以及电线管,防水和完全密闭式电动机,在电动机接线盒与电线管之间必须安装有硅质橡胶衬垫。
所有金属零件必须抗腐蚀,****制造厂商的标准涂装。
电动机的风扇为耐腐蚀材质,须适合任何方向的旋转,并且在装配经过精确的平衡。风扇外壳不得采用非金属材料。
电动机的转子须经过动平衡校正,最大振幅在低于1800rpm时,不得超过0.04mm;在同步转速为3600rpm时,不得超过0.03mm。
电动机能在频率为49-51Hz/s,电压在正常额定电压下波动5%变化中连续运行。
当频率正常而电压为0.8ue时,电动机和接触器能继续运行5min , 而不产生有害过热,且能在相间电压产生2% 的不平衡电压情况下继续运行。
应保证电动机额定负荷条件下的功率因数不低于0.85。
要求电动机为低噪声,符合IEC和中国标准。
电动机全部轴承都要求带有润滑油或润滑剂。
要求电动机外壳带有提升环和接地螺丝。
大、中型的电动机要求必须带定子测温元件,将这些热传感元件接点串至保护或控制回路,如超过所规定的温度,将不允许电动机运转,而当温度降至规定温度时,测温传感器自动复位。
电缆接线盒与电动机的外壳框架稳**装在一起或铸为一体,全封闭防水、防潮、防盐雾、耐腐蚀,经得起冲撞,盒内应有联接电动机绕组抽头的端子,它们是大小适当的双头螺钉,且按标准标明端子之间的关系,电缆是由接线盒的底部进入并用密封垫圈加以密封,用于电动机绕组测温元件引出的接点端子应与电动机绕组电缆接线的端子适当隔离。
所有电动机都要根据要求对外壳进行接地,接地线和接地端子由乙方随每台电动机设备一起提供。
5.3.1 电气及仪表安装的技术服务工作
(1)乙方根据采购需求文件规定应负责整个采购需求文件内系统的指导安装。
(2)乙方应提供并安装为压紧、固定、定位等所需的安装用铁轨、螺栓、铁条、夹紧件、撑架支持用的铁件、底板。
5.3.2 电气及仪表试运行的技术服务
(1)乙方应保证其加工制造、外购件采购、焊接、装配、配线及质量控制符合甲方技术文件和适用标准。质量保证期限及缺陷处理责任按本文件第六章“质保期/保修期/服务要求”执行;本条不另行设置与第六章不一致的质保期限。
(2)设备完**装调试并具备现场性能验收条件后,经甲方确认进入现场性能测试。若性能偏差经分析属于乙方加工制造、外购件选用、焊接装配、配线或未经甲方确认的变更所致,由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偏差与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现场外部条件或实际进料工况不符合约定测试条件有关,由双方共同分析并按责任界面处理。
5.4防蚀与涂装
5.4.1工厂内涂装
(1)除非另有规定,所有机械和电气的设备,以及黑色金属所制造的设备,都应在制作现场进行涂装。
除非甲方图纸或技术文件另有规定,乙方拟采用的表面处理及防护涂层体系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防腐等级和涂层要求;采用乙方标准涂层体系时,应提交表面处理方法、涂层名称、厚度及防腐寿命说明,经甲方确认后实施。
工厂涂装过的构件,要等到干燥期结束后,才可搬运。工厂内的涂装包括除锈打底漆和涂面漆。
(2)所有的构造钢件、金属外壳以及其他的黑色金属构件,****工厂内除锈打底漆。
(3)工厂内涂装面层习惯上要做搪瓷表层的所有设备,****工厂内的最后一道面层的所有设备,都应很好地进行涂装,以增强海洋运输或存放期过长时的保护作用。
5.4.2涂料体系标准
本合同所规定的需进行的涂料体系,都要进行涂装前的表面处理工作。表面处理应遵守中国标准GB/T8923.1-2011的规定或国际上等同或优于标准,粗燥度不超过100μm。
体系A(环氧树脂漆体系)
| 项目 |
涂料名称 |
干燥后的最小厚度/μm |
| a. 表面处理 |
GB-Sa2.5 |
|
| b. 底漆 |
无机富锌底漆 |
75 |
| c. 第一度 |
环氧底漆 |
60 |
| d. 第二度 |
环氧底漆 |
60 |
| e. 第三度 |
环氧漆 |
50 |
| f. 最终度 |
环氧漆 |
50 |
体系B(沥青环氧树脂漆体系)
| 项 目 |
涂料名称 |
干燥后的最小厚度/μm |
| a. 表面处理 |
GB-Sa2.5 |
|
| b. 底漆 |
无机富锌底漆 |
40 |
| c. 第一度 |
沥青环氧树脂漆 |
400 |
| d. 第二度 |
沥青环氧树脂漆 |
200 |
| e. 第三度 |
沥青环氧树脂漆 |
200 |
体系C(镀锌面的涂料体系)
(1)表面处理和底漆。表面应当无潮气,无尘埃和其他的污染物质,应当用溶剂清洁剂来洗净表面,缺损的镀锌表面可用手动或电动的工具来刷净,应当遵守GB/T8923.1-2011或等同标准的规定来做表面处理和涂上蚀刻底漆,干化后的蚀刻底漆最小厚度为20μm。
(2)涂层。表面处理过程结束后,体系A、B、C的涂料层即可实施,除非另有说明。
5.4.3涂装范围
前面规定的涂料体系,应当敷于下列的物体和表面上(除非另有规定):
(1)在腐蚀环境下,室内服务的未镀锌黑色金属表面:使用体系A。
(2)浸入水中或间断浸水的钢表面(除不锈钢外):使用体系B。
(3)浸入水中或间断浸入水中的镀锌钢表面:使用体系C再加体系B。
(4)涂装表面应当采取保护措施,使油漆后的表面不遭受撞击、摩擦、褪色以及其他因素的损伤,在设备被验收前所遭到的损坏,应当消除后再加涂,直到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才算合格。
5.5.1法兰和螺纹接口
法兰接口。乙方供货设备及管道之间的法兰连接,其规格必须符合GB/T 9113-2010标准。
5.5.2备件
乙方应当提供所供设备的随机备件和必备附件、专用工具,并列出详细清单。提供的所有备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与所需更换的备件完全吻合。这些备件应经过处理和包装,能在工地气候条件下长期有效储存。在每个备件的包装侧面应明显标出备件的名称、用途或标出编号。如果在一箱或其他集装箱内有一种以上的备件,在箱子或集装箱侧面应标明内装备件的概括说明。在箱内应有包装清单。所有箱子、集装箱或其他包装,当要求检查时应容易拆开。同时,包装的设计应便于开启,然后再包装。
六、报价及委托制造要求
1、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报价应覆盖甲方确认制造范围内的制造深化、设计联络、材料及外购件采购、加工制造、焊接、装配、配线、制造过程检验及监造配合、出厂验收、包装运输、装卸、现场组装、指导安装、调试、配合试运行、培训、质保期及缺陷责任期服务等全过程成本,以及保险、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原材料价格变动和供货期变化等风险。新增设备、主要结构、主要材料、接口、技术参数、功能或性能指标的变化,应按双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文件处理,不属于乙方未经确认自行扩大的包干范围。
2、交货期/工期要求
1)交货时间: 在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并在遵守进度要求的前提下,按最有利的情况来制定其工作计划表。(若甲方另行通知其他进场时间,则以甲方通知为准;若甲方通知交货日期晚于本款约定时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将所有合同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索赔任何延期供货费用)。
2)地点:乙方应将所有合同设备全部运抵至甲方指定地点。
3)甲方提前7天通知乙方送货时间,乙方在通知的时间内将合同设备送达现场并由甲方负责统一吊装,设备就位后乙方需负责完成设备拼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网带、电机、造粒机、内部管道、内部电缆等),设备安装由甲方负责。
4)涉及到有土建预留、预埋要求的设备,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提供经乙方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的基础图、预留孔洞图和安装图,同时乙方有义务派遣技术人员对总包单位、土建单位、安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乙方所供设备自带的预埋件必须在结构施工中埋入的,应列出清单并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发给甲方,并负责现场配合甲方指导土建单位、安装单位施工。预埋件发货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5 )乙方负责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运抵项目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由甲方负责;如乙方负责指导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6)合同设备交货时,乙方应提供设备的全套资料(每套设备一份),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文件:装箱单(包含交货设备清单、数量、品牌、规格型号、尺寸、重量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图纸、说明书、设备操作保养和维护手册等采购需求文件、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交的资料。进口设备还须提交报关单、商检证明、原产地证明以及图文资料的中文译本。
7)乙方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合同有效期内进入甲方现场时应遵守国家、**市及甲方有关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规定,乙方必须为其工作人员配备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如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人员、设备等受到损害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在货物交付甲方使用前,货物的所有风险概由乙方承担。
3、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在收到乙方预付款发票和请款资料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
(2)到货款:货到现场,设备及备件数量核对无误且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验收合格的设备金额的30%; 3
(3)进度款:设备物资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验收合格的设备金额的25%;
(4)结算款: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7%;
(5)质保金:预留结算总价的3%作为保修金。质保期满,经甲方审核通过,甲方付清全部余款。
4、检验与验收要求
本项目检验与验收以甲方提供或确认的图纸、技术文件、设备及材料清单、经甲方确认的制造深化文件、双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文件、适用国家及行业标准以及本采购需求为依据。检验与验收分为制造过程检验、出厂验收、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及现场验收、性能考核及最终验收。前一阶段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对其制造质量、材料质量、加工精度、焊接质量、装配质量、电气接线及未经甲方确认变更所承担的责任。
4.2 制造过程检验及监造
(1)乙方应建立本项目制造质量控制记录,对主要材料、关键外购件、加工件、焊接件、机架及箱体、网带及传动机构、热泵组件、电气柜、仪表及配线等实施进厂、过程和完工检验。
(2)主要材料及关键外购件应具有可追溯的规格型号、品牌、材质证明、合格证或检验资料;与甲方确认清单不一致的,不得擅自投入制造。
(3)乙方应对关键尺寸、接口尺寸、焊接质量、加工精度、装配配合、防腐涂装、电气接线、绝缘接地等形成检验记录。甲方及其授权代表有权对制造过程进行监造、抽检或见证,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参与监造或见证不替代乙方的质量控制责任。
4.3 出厂验收
(1)乙方完成设备制造、装配、厂内调试和自检并具备出厂条件后,应书面通知甲方组织出厂验收,具体时间由双方确认。未经甲方出厂验收合格或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发运设备。
(2)出厂验收主要包括:
a.经确认图纸、设备清单、材料及外购件清单等技术文件一致性核验;
b.主要材料、外购件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证明文件核验;
c.设备外形尺寸、安装尺寸、接口尺寸、孔位及模块拼装尺寸检查;
d.加工、焊接、装配、紧固、防腐、涂装、保温、密封及外观质量检查;
e.网带、成型机、风机、减速机、泵、阀、仪表等机械及外购部件装配检查;
f.电控柜元器件、端子、配线、标识、接地、绝缘及安全防护检查;
g.PLC、触摸屏、I/O点、手动/自动控制、联锁、报警、参数设置及通讯功能检查;
h.具备条件的单机空载试验和系统联动模拟试验;
i.设备铭牌、6S标识、随机备件、专用工具及出厂资料核验。
(3)乙方应提供出厂验收所需的图纸、材料及外购件证明、检验记录及参数清单、单机试验记录、联动模拟试验记录和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出厂验收发现不符合项时,乙方应完成整改并经复验确认后方可发运。
(4)因厂内不具备项目真实污泥、连续进料及现场公用工程等完整工况条件,除湿能力8800kg/24h、综合除湿能耗1度电去除水量≥3.0kg、最终污泥含水率及连续运行稳定性等最终性能指标原则上不作为出厂验收的最终判定项目;相关指标在现场具备约定工况后进行性能考核。若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厂内带料验证,则按书面确认方案执行。
(5)出厂验收合格仅表明设备在出厂阶段满足相应制造、装配、资料和厂内调试要求,不视为最终性能验收合格,也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制造质量责任。
4.4 到货验收
(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对包装、外观、数量、规格型号、随机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随货资料进行核验,并检查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变形、碰伤、锈蚀、受潮或其他损坏。
(2)到货验收主要确认交付完整性和运输状态,不替代出厂验收、安装调试验收及最终性能验收。因包装、运输或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处理。
4.5 安装调试及现场验收
(1)设备安装由甲方组织实施,乙方按采购范围负责现场拼装(原则上乙方应在现场允许条件下整机发货或模块发货,减少现场拼装工作量)、指导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及配合试运行。乙方应在调试前核对设备安装条件、接口连接、电气接线和控制信号。
(2)现场验收重点检查设备安装及拼装完整性、机械运转、电气安全、手动/自动控制、联锁保护、故障报警、仪表显示、通讯、网带及成型机构运行、热泵系统运行、风机及泵类运行、密封性、清灰清洗功能以及与上下游设备的联动实现情况。
(3)现场发现问题时,应先分析责任原因。因乙方加工制造、外购件选用、焊接装配、配线或未经甲方确认变更造成的,由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因甲方设计文件、甲方书面变更、现场外部条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按双方确认的责任界面处理。
4.6 性能考核及最终验收
(1)现场具备约定进料和连续运行条件后进行性能考核。主要性能指标包括:出泥含水率≤50%;除湿能力8800kg/24h;系统综合除湿能耗达到1度电去除水量≥3.0kg;干化污泥含水率在10%~50%范围内可调;干化过程采用全密闭循环方式并满足甲方技术文件规定的其他性能要求。
(2)性能考核原则上在进泥含水率83%~70%等甲方设计及采购需求约定的工况范围内进行。若实际进料含水率、进料量、环境条件、公用工程条件等明显偏离约定测试条件,应由双方确认测试条件及结果折算或重新测试方式后再进行判定。
(3)设备稳定性按累计7天运行进行考核。具备连续满负荷条件时,原则上连续运行7天并按约定周期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如现场来泥量不足以满足连续运行,可采用每次连续运行不少于24小时、累计运行7天的方式进行。期间不应出现因乙方制造、装配、电气原因导致的重大故障或影响连续运行的异常。
(4)处理能力及出泥含水率应根据性能测试期间实际进、出泥数据进行记录和核验;综合能耗应按系统约定计量边界记录电耗及对应去除水量。具体检测点、采样频次、计量仪表及数据确认方式可在调试前由双方形成书面测试记录表。
(5)最终验收合格应同时满足:设备制造及到货资料完整;出厂验收和到货验收遗留问题已解决;安装、拼装、单机及联动调试完成;主要性能指标达到约定要求;性能测试和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乙方已提交合同及采购需求规定的图纸、检验记录、合格证、说明书及参数备份、操作维护资料,并完成必要的技术培训。
(6)如最终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应根据原因分析确定责任。属于乙方制造、加工、焊接、装配、外购件选用、配线或未经甲方确认变更造成的,由乙方负责整改、复测并承担相应费用;属于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经甲方确认的技术方案本身、现场外部条件或测试工况不满足约定条件等非乙方原因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处理方式。
5、质保期/保修期/服务要求
1.乙方应对任何由于不当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利而导致的商品损坏、损失、锈蚀、费用增长等后果负责。
2.本项目要求乙方向用户提供必要的安装调试的服务。
3.乙方保证自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至少2年的质量保修服务。质保期内,因乙方使用材料、外购件质量、加工制造、焊接、装配、配线或制造过程控制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更换的零部件保修期自更换之日起再**1年。对于在合理检验和试验中难以发现的潜在制造缺陷,即使质量保证期届满,乙方仍应对其制造原因造成的故障承担相应责任。因甲方提供或确认的总体设计、技术路线或书面变更本身造成的问题,不直接认定为乙方制造质量责任;如乙方在制造深化中发现明显冲突或不可制造问题,应及时书面提出。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并提交书面报告,发现属于乙方责任的问题应及时排除。
附件2
技术交底回执
|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交底单位 |
(招标方/委托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2 |
接收单位 |
(投标方/加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3 |
交底日期/地点 |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4 |
交底人员 |
交底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接收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
(一)投标方确认完成现场踏勘。
(二)投标方确认全面理解所有交底内容(含产品规格、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工期交付等),无异议、无遗漏,承诺严格遵照执行。
(三)异议说明(无则填“无”):□ 无异议 □ 有异议,内容及处理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回执单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交底单位(招标方) 签字/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
接收单位(投标方) 签字/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
附件3
干化机系统委托加工制造保密协议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86652M
地址:**市福****社区深南中路1019号万德大厦22层2202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开展热泵型污泥干化机系统委托加工制造采购,为组织潜在供应商线下查阅、核对和确认委托制造清单、设计图纸、物料清单、技术参数、控制逻辑及其他制造文件,乙方可能接触甲方具有商业价值且未公开的资料。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本保密协议作为后续委托加工制造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适用于本项目预询价、市场询价、供应商资料确认、正式采购报价、澄清答疑、合同谈判、委托加工制造合同签订及履行、制造深化、加工制造、调试验收、售后服务以及项目结束后的保密管理全过程。无论乙方最终是否成为成交供应商或委托加工单位,其对已获取保密资料的保密义务均持续有效。
第一条 签署前提及适用目的
(一)乙方应在接触任何保密资料前完成本协议签署并向甲方提交有效签署文本。只有完成签署并经甲方确认的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后续询价、正式投标、竞争性谈判、报价以及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等环节;未签署本协议、签署主体不合格或拒不履行保密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其查阅资料并取消其后续参与资格。
(二)乙方接收、查阅和使用保密资料的唯一目的,是评估自身制造能力、核对采购边界、编制本项目报价和技术响应,以及在中选并签署正式委托加工制造合同后履行该合同。除前述目的外,乙方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自身或任何第三方的研发、生产、仿制、投标、销售、宣传、知识产权申请或其他用途。
第二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一)“保密资料”是指甲方以纸质、电子、实物展示、口头说明、现场演示或其他方式向乙方披露的、与本项目或甲方业务有关且未向公众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整机及部件设计图纸、总图、制造图、工艺图、电气图、接口图;委托制造清单、物料清单、材料及外购件清单、品牌型号和价格信息;技术规格、性能参数、计算资料、试验数据、工艺路线、制造工艺、焊接及装配要求;自动控制方案、程序、源代码、组态文件、画面、控制逻辑、联锁报警、通信协议;样机、零部件、模具、工装;成本测算、采购控制价、报价策略、供应链信息;会议纪要、答疑、变更文件及根据上述资料形成的分析、摘录、复制件和衍生成果。
(二)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但乙方应承担举证责任:乙方能够证明在披露前已合法知悉且不负保密义务的信息;非因乙方或其关联人员违约而已进入公开领域的信息;乙方从有权披露且不负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取得的信息;乙方未使用甲方保密资料独立开发形成的信息;****机关披露的信息,但乙方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将披露范围控制在最低必要限度。
第三条 保密义务及使用限制
(1)乙方应以不低于保护自身同类核心秘密的谨慎程度保护保密资料,并采取访问授权、登记、专人保管、加密存储、终端管控和离岗回收等合理措施。
(2)乙方仅可向为本项目确有知悉必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员工及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专业顾问披露;乙方应确保前述人员承担不低于本协议标准的保密义务,并对其行为承担连带管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公司、分包商、外协单位或其他第三方披露。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扫描、翻拍、录音录像、截屏、摘抄、打印、下载、转发、邮件外发、即时通信发送、上传互联网或公共/个人云盘,不得接入未经授权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处理保密资料。甲方允许形成的必要工作副本亦视为保密资料。
(4)乙方不得对样机、软件、程序、图纸或技术资料进行反向工程、拆解测绘、反编译、仿制或申请知识产权;不得删除、遮盖或更改资料上的保密标识、权利声明、版本号或水印。
(5)乙方发现或合理怀疑发生遗失、误发、越权访问、网络泄露或其他泄密事件时,应立即采取止损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如实提供影响范围、处置情况和补救计划,配合甲方调查。
第四条 资料查阅、返还与销毁
(一)甲方有权决定资料的提供方式、查阅地点、开放范围、份数、载体和期限,并可采用现场阅览、编号登记、水印、禁止携带电子设备等管控措施。乙方不得以参与报价为由要求取得全部资料或可编辑源文件。
(二)甲方提出要求、乙方退出或未进入后续采购程序、本项目终止、双方**结束或保密资料不再为乙方履行本项目所必需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未指定的,为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全部原件及载体,并永久删除或销毁全部复制件、备份、摘录和衍生文件,不得留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完成证明。依法必须留存的,乙方应事先说明依据、范围和期限,并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且不得另作他用。
第五条 知识产权及权利保留
甲方披露保密资料不构成对乙方的出售、转让、许可或其他授权。保密资料及其所载设计、图纸、技术秘密、软件、控制逻辑、工艺和其他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归甲方或相应权利人所有。乙方基于甲方资料形成的制造深化图、拆图、钣金展开图、工艺文件、程序实现及其他项目成果的权属和使用,按后续正式合同约定;正式合同未约定或未签署的,乙方不得对外使用、许可、转让或主张妨碍甲方使用的权利。
第六条 保密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于构成商业秘密的资料,保密义务持续至该信息依法进入公开领域或甲方书面解除保密义务之日;对于其他保密资料,保密期限自乙方最后一次接触该资料之日起十年。无论乙方是否参加后续报价、是否中选、是否签订正式合同或项目是否终止,本条均持续有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立即停止资料开放、取消乙方参与本项目及甲方其他采购活动的资格、终止**并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返还或销毁资料、消除影响。
(二)乙方每发生一次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技术价值或商业机会损失、调查取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及甲方为制止违约采取补救措施支出的合理费用。违约金是否调整由有管辖权的机构依法认定。
(三)乙方人员、顾问、关联方或经乙方接触保密资料的其他主体实施的行为,视为乙方行为。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行为保全或其他临时救济。
第八条 争议解决及其他
(一)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任何变更或豁免均须经双方书面确认。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
乙方: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 (盖章) |
(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