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资产情况
1、资产名称:******公司债权资产
2、所在地:******市
3、资产总额:截止基准日2025年9月25日,债权总额54,854,452.31元,其中本金0元;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54,854,452.31元(实际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4、担保及诉讼情况
抵押担保: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由******公司其所持有的位于**市香梨辖区**路41****中心3栋3至6层,面积11566.58平方米、**市香梨辖区**路40****中心(4、5、6、7、8栋共46套)面积4083.45平方米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由******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保证担保: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自然人李乐、栗平承担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已取得强制执行证书。债权资产具体情况请****公司有关部门接洽咨询。
二、处置方式
债权公开竞价转让。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
(七)****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本次资产处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则,任何意向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当然取得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或标的资产的任何购买保证。
联系人:费先生、张先生、郝先生
联系电话:0991-****556 、0991-****292
邮政编码:8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