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址窗帘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址窗帘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鲤****社区莲灯巷42-6号1梯6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04648.1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数量 | 投标总价(元) |
| 1 | **** | ****新址窗帘采购项目 | 同在、博孚 | 定制 | 1批 | 104648.1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江添兰、邓琦、林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成交人)收取,中标人(成交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3)中标(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名:****;开户行:****营业部;账号:110********006,开票邮箱:****@163.com。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57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 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公司、******公司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故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他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光禄坊103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0591-****25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31层F单元
联系方式:肖晗伟0591-8330 9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晗伟
电 话:0591-8330 9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