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膜结构汽车车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毓东小区8号楼401室******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4日15点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膜结构汽车车棚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00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24.7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膜结构汽车车棚,具体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采购人有其他要求,供应商应适时进行调整。
8.质量标准: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标书代写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毓东小区8号楼401室******公司招标代理部。
3.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于自公告指定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到**市毓东小区8号楼401室******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59****0718(微信同号)。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起始时间:2026年9月4日14点30分(**时间)-2026年9月4日15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地点:**市毓东小区8号楼401室******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4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毓东小区8号楼401室******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2.****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3.本次采购使用时间为**时间(24小时制);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注:为了提高招标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及时间,希望已获取采购文件而又决定不参加本次磋商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书面告知我们(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59****0718)。标书代写
4.响应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5.响应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响应、成交资格,造成项目采购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采购的响应。
6.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盐财购〔2021〕19号),采购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网”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
7.《****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供应商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
八、有关变更信息、成交信息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信息将同时****管理局网上发布,请自行查阅。敬请留意!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湘江路26号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6****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市毓东小区8号楼401室******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9****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9****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