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要求,对“****年产4.5万吨低碳新能源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位于**省**市**区北沟镇峰**路5号-3,拟投资150100万元建原料焙烧车间、浸出一车间、浸出二车间、萃取车间等生产车间及配套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电池级碳酸锂0.6万吨、电池级硫酸钴1万吨、电池级硫酸镍2.646万吨、电池级硫酸锰0.5万吨以及副产物元明粉3.5638万吨、海绵铜0.006万吨、氟化镁0.0083万吨。
建设性质:**
二、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链接: https://pan.**.com/s/1tcodQ4w1y_lJnlvwA2G0Kwpwd=gqps
提取码: gqps
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联系人张总,获取地址**省**市**区北沟镇峰**路5号-3。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的个人、相关部门以及本项目周围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总 136****2328
****@qq.com
2、承担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联系人:程工 134****3562 ****@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