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31分钟前 | 公 开 人:****破产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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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关于**地区车辆拖移服务的询价公告 中燃破管字16号 ****(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法院于2026年4月2日作出(2026)闽0111破1号《决定书》,****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我方”或“管理人”)。 为推进债务人车辆接管、保管及后续处置工作,现就债务人名下**地区车辆的拖移运输服务向具备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单位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有意者于本公告载明期限内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根据债务人财产接管工作安排,管理人对债务人名下以下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车辆信息 停放地点 车辆状态说明 1 闽AV2W17雅阁牌汽车 ****门市**区莲****中心三号楼十层 车钥匙由相关人员保管 指定拖移交付地点:管理人制定的**地区的场地 报****门市**区莲****中心三号楼十层现场勘察车辆状况及拖运条件,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价。 二、资质要求 报价方应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服务资质与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车辆拖移、道路救援或相关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较高效力资质证明,具备合法从事车辆拖移及道路运输服务的资质; 3.拖车车辆具备合法有效的行驶证、营运证及保险,拖车操作人员具备相应驾驶资格及从业资格;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拖运作业导致重大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的承担方不良情形; 5.能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报价方提交报价时,应将以下资质证明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供: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车行驶证复印件及其保险信息(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有效保险单据复印件); (4)拟参与拖车操作人员的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需)。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竞价方应当在确认成交后向管理人书面确认,按时完成前述一辆车辆(闽AV2W17)的拖移运输,将车辆安全运抵管理人指定地点交付管理人或者管理人员工; 2.拖移过程中应确保拖移运输全程合法合规,须采用平板拖车整体承载运输方式,不得违规牵引、拖拽直接上道路行驶; 3.拖运前应配合管理人或管理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员对车辆外观、内部状况、里程数、车辆识别代号(VIN)留存记录并拍照,与车辆现有状态核验,确认一致后方可开展拖运工作; 4.拖运后需将车辆拖到指定地点,由管理人完成到场查验并检验车辆状况后,安排交付,应妥善按照管理人要求停放到位; 5.拖移过程中应确保被拖运车辆安全完好,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损坏、丢失的,由受托方承担赔偿费用; 6.如因停放场所限制或车钥匙不在场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常规方式拖移,报价方应在报价文件中特别说明并提出解决方案。 四、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本次系采用电话询价方式(管理人向潜在服务商发出的询价邀请),不构成接受报价的承诺。服务方的报价在管理人确认前不构成双方之间的合同约束,管理人有权在符合资质且报价不超过2000元的有效报价中择优确定成交方。 为便于报价的准确记录与后续审核,请服务方在本次电话沟通后,于2026年8月27日17时前以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报价及资质证明文件回传管理人确认(联系方式见本记录末尾)。未按前述方式书面回传确认的,管理人不予接受其报价。报价一经送达,不得撤回或修改。 管理人将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对所有符合资质且报价不超过2000元的有效报价进行比较。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前提下,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成交意向方;若价格相同,则综合考虑服务方案的安全性和可行性。管理人将向确定的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择期签订书面《车辆拖移服务合同》。未成交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合同主要条件 双方将根据询价结果签订书面《车辆拖移服务合同》,合同主要条件如下: 1.合同性质:本合同为承揽类服务合同,双方按承揽合同关系确定相应权利义务。 2.合同价格:以最终成交方提交的报价函确定的综合报价(含税,且不超过2000元)为准。 3.支付方式:服务方完成全部拖运、经管理人验收合格并出具相应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100%,作为破产费用列支。 4.履行期限: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由管理人视实际需要确认。 5.服务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独立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操作规范及其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 6.服务方若因其运输工具、操作违规、交通事故等不当原因造成债务车辆毁损、灭失、交通事故引发赔偿、交通违法或第三方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车辆运输的安全是重要义务,受托人须确保运输过程合规、安全。 8.双方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发生争议,应**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省****人民法院起诉。 六、特别提示 1.涉案车辆系破产债务人财产,受管理人依法接管、管理,服务方应遵守管理人关于车辆查验、评估、保管及交接的各项管理安排。 2.委托方须保证使用符合道路通行安全的平板拖车及具备相应合法资质,并对拖运方案合法性作出书面承诺。 3.服务方应如实核对车辆识别代号(VIN)与车辆实际信息,确保拖运车辆准确无误。 4.服务方所报费用须充分考虑现场吊运、借助辅助通道等现实条件可能产生的支出,将全部费用一次性列入报价,结算时不考虑额外增加费用。 请有意报价的单位按上述要求,在截止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寄至: 联系人:中燃管理人电话:153****7301 联系地址:**省**市**区鼓西街道**路78****广场1栋4层06****事务所) 特此公告。 ****破产管理人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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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关于**地区车辆拖移服务的询价公告-****0824.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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