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工程气体自动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招标概况
招标概况
**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工程气体自动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标段工程货物招标 于2026-04-24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开招标2026-08-21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室1开标,并于2026-08-21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评标结果
名次
1
2
3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市****公司
******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费率
772.978858
793.393668
792.658212
质量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0
0
0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附件
资格预审结果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市****公司
见附件
****公司
见附件
****
见附件
******公司
见附件
**城建****公司
见附件
公示时间
中标公示时段
2026-08-24 18:47:20 至 2026-08-27 18:47:20
异议与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市**区欢乐大道77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乐雅雯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134****5910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434300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163.com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联系人
乐雅雯
电话(传真)
134****5910
地址
**区欢乐大道77号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余乐、周凤、赵盛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电话(传真)
186****7817
地址
**市**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园区)
行政监督部门
**市市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027-****7797
地址
**市**区金桥大道117号**市市民之家
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促进局****管理局)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027-****0040
地址
**市**区金桥大道117号**市市民之家
备注
备注
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期限为:交货期:暂定 2027 年 3 月开始到货或按业主通知时间开始供货。****、**市****公司、******公司履约期限均为:交货期:暂定 2027 年 3 月开始到货或按业主通知时间开始供货。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