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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规定,2026年8月24日我局受理**市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电话:0512-****9128 0512-****9110 传真:0512-****9127
通讯地址:**市**西路1801****中心(**)A楼五层生态环境窗口(2153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文件 |
| 1 | ****过滤器、FFU风机、马达生产项目 | **市锦溪镇锦顺路233号 | **** | ******公司 | 见附件 |
| 2 | **华芯****公司半导体测试基板生产研发项目 | **市千灯镇善浦西路109号 | **华芯****公司 | ******公司 | 见附件 |
| 3 | **日****公司铜镍金凸块晶圆、金凸块晶圆扩建项目 | **市千灯镇****路497号 | **日****公司 | ******公司 | 见附件 |
****过滤器、FFU风机、马达生产项目公示文本
**日****公司铜镍金凸块晶圆、金凸块晶圆扩建项目公示文本
**华芯****公司半导体测试基板生产研发项目公示文本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环评文件以最终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