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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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0 00:0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20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6年8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06-****135 传真:0906-****135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审批专区53号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十师一八二团**玉米烘干厂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位于**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二团九连。项目区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均为荒地,向西75m为一八二团的团场道路,通过硬化的水泥地面通入团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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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蓝白丽景****公司

**烘干塔1座,8.4MW生物质热风炉1台,湿料存放筒仓2个(3000t/个),干料筒仓库1个(8000t/个)、平库1座及配套晾晒场一座等。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SNCR(脱硝效率45.4%)+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脱硫塔(脱硫效率92.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颗粒物:200mg/m3,二氧化硫:85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厂界颗粒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脱硫系统产生的废水和炉渣降温产生的废水通过循环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抽****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搅拌、运输车辆、装载机、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所有产噪设备均设置单独基础或减振措施,强振动设备与管道间采用柔性连接方式,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灰渣、烟灰、石****公司用作原料使用;杂质外售农户用于堆肥;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

**市****公司石英石初加工分拣建设项目

位于**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188团,项目区东侧24m为人工养殖鱼塘,鱼塘周边其余区域为空地,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为保温管生产厂,北侧为其他企业厂房。

**市****公司

******公司

**年水洗分拣10万吨石英石生产线5条(其中人工分拣2条;机械色选2条;破碎、筛分1条),其中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各1套,破碎筛分机1套,色选机2套,滚筒筛2套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机械尾气。抑制扬尘和机械尾气措施为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遮盖,车辆严禁超载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优选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维护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石英粉尘—颗粒物:60mg/m3);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降尘;项目区不设生活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排入二级防渗沉淀池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防渗化粪池后,定期****处理厂。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物料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选择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定期保养,维持其低噪声水平;安装基座减震设施;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采用限速、禁鸣等措施减轻车辆运输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机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并设置限速标志。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全部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或者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布袋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除尘灰、沉淀池泥沙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建材单位综合利用;废石集中收集在废石堆场,定期外售其他石英石加工商进行加工,售卖给建材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废油脂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油脂回收单位回收;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手套中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置类别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3

**粮源广生农业玉米烘干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项目区东侧为林带和荒地、南侧为道路(西环路)、****公司、北侧均为荒地。

**粮源****公司

**市蓝白丽景****公司

**烘干塔2座,12.6MW生物质热风炉1台,湿料存放筒仓2个(1200t/个),利用原有的干料仓3座(3000t)、平库1座(15000m2)等,建成后年烘干湿玉米5万吨,年产干玉米4.2万吨。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机械尾气。抑制扬尘和机械尾气措施为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遮盖,车辆严禁超载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优选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维护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SNCR(脱硝效率45.4%)+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脱硫塔(脱硫效率92.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颗粒物:200mg/m3,二氧化硫:85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厂界颗粒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混凝土搅拌及输送系统冲洗废水、泥浆水和含泥沙雨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渣、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运营期脱硫系统产生的废水和炉渣降温产生的废水通过循环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抽****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将强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施工场地中部,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控制高噪声设备使用频次及运输车辆行驶密度;施工现场采取围挡、封闭等措施降低噪声传播,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尽量避开周边居民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运输车辆、装载机、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所有产噪设备均设置单独基础或减振措施,强振动设备与管道间采用柔性连接方式;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行业部门指定场所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灰渣、烟灰、石****公司用作原料使用;杂质外售农户用于堆肥;废机油及含油抹布、手套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4

北****公司石英石初加工分拣建设项目

位于**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屯镇西北路以北工业**

项目区东侧为嘉施利水泥板房,南侧约140m为农田,****公司润滑油批发商,北侧约50m为额尔齐斯河。

北****公司

******公司

**年水洗分拣10万吨石英石生产线2条,色选机2套,滚筒筛2套及相关配套设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机械尾气。抑制扬尘和机械尾气措施为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遮盖,车辆严禁超载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优先选用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维护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装卸物料粉尘、原料堆棚粉尘、废石堆棚粉尘、水洗石堆棚粉尘、车辆运输扬尘,通过装卸物料时采用移动式雾炮机进行降尘,铲车上料时采用移动式雾炮机进行降尘,物料输送采用全封闭输送带,原料堆棚、废石堆棚、成品堆棚采用全封闭堆棚(四面围挡+顶棚)+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限速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降尘;项目区不设生活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排入三级循环沉淀水箱(容积50m3)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处理厂。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物料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定期保养,维持其低噪声水平;安装基座减震设施;科学合理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机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并设置限速标志。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全部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或者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沉淀池泥沙和废石,沉淀池泥沙集中收集,外售建材单位,综合利用;废石集中收集在废石堆场,定期外售其他石英石加工商进行加工,售卖给建材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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