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移动警务终端及智能背夹打印机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更正内容1:
询价通知书第四章“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中增加以下内容:
7、关于本项目采购包1的采购数量和最高限价以本条为准,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482,3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14,46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4,823.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移动警务终端 |
70.00 |
671,860.00 |
台 |
工业 |
否 |
| 2 |
智能背夹打印机 |
10.00 |
42,600.00 |
台 |
工业 |
否 |
注:
(1)本询价通知书(含采购公告)中涉及关于采购包1的数量及最高限价与本条不一致的,均以本条为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因系统中对应的最高限价无法修改,供应商报价可能因系统原因触发“异常低价评审”,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后台消息并进行处理。标书代写
(3)供应商报价属于按照更正后的最高限价714,460.00元为基准计算将会触发“异常低价评审”的,询价小组应当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进行评审,供应商报价属于高于按照最高限价714,460.00元为基准计算将会触发“异常低价评审”的价格但因系统原因触发“异常低价评审”的,询价小组原则上应当按照“未触发异常低价评审”的标准进行评审。
8、分项报价要求
供应商需在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按照以下格式提供分项报价,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标书代写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 1-1 |
移动警务终端 |
70 |
|||
| 1-2 |
智能背夹打印机 |
10 |
|||
| 响应报价: |
|||||
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总价)应当供应商在系统后台填报的响应报价(总价)保持一致,所填报单价不一致的,以供应商填写的此表的单价金额为准。
(二)更正内容2:
询价通知书第四章“二、技术要求(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中品目号1-1:移动警务终端:
2、通信服务:成交供应商须提供150张SIM卡及三年流量服务,每月保障流量≥700G,流量超出部分资费不高于2元/G(流量池共享模式)。
更正为:
2、通信服务:成交供应商须提供70张SIM卡及三年流量服务,每月保障流量≥700G,流量超出部分资费不高于2元/G(流量池共享模式)。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4日
无
名称:****
地址:**县城峰镇银场98号
联系方式:0591-****0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蕉**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1幢2梯703室
联系方式:180****110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春祥
电话:180****1107
****
2026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