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5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破产重整案 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债权人: ****(简称“锡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6年8月13日上午9:30通过网络直播形式召开,会上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对《****重整期间试生产实施方案》、《试生产专项资金审批监管制度》、《试生产矿石及资产管控制度》、《试生产现场安全环保巡查管理制度》、《破产重整试生产三方协议》进行表决。锡成公司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106,091,943.34元,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有9家,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有7家。本次表决的方式采用网络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投票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18时整,管理人已对表决票进行统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到会已投票表决的债权人共5家,其中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共5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71.4%,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85,436,514.9元(其中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33,799,259.3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额的31.9%;无人投反对票。截至报告日,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5家参与投票,攀****集团****公司******局到期未参与投票,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确定的投票规则,视为同意。故同意《****重整期间试生产实施方案》、《试生产专项资金审批监管制度》、《试生产矿石及资产管控制度》、《试生产现场安全环保巡查管理制度》、《破产重整试生产三方协议》的债权人为7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59,936,644.97元(其中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105,879,731.8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额的99.8%。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重整期间试生产实施方案》、《试生产专项资金审批监管制度》、《试生产矿石及资产管控制度》、《试生产现场安全环保巡查管理制度》、《破产重整试生产三方协议》****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以上内容,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