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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供应商、专家:
采购人****就沈海高速公路出口异常事件主动检测预警处置系统项目进行采购,现发布采购文件预公告(见附件)。各潜在供应商、专家如对采购文件有修改建议请在2026年8月27日17:30时前通过以下方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将不予答复:标书代写
(1)邮件形式:将建议函扫描发送至邮箱: ****@qq.com。收到建议函的时间以邮箱显示的收到时间为准。
(2)快递形式:****门市**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2504室,收件人:陈先生,电话:0592-****890。收到建议函的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3)现场送达:将****门市**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2504室。收到建议函的时间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沈海高速公路出口异常事件主动检测预警处置系统项目(预公告稿)
采购人:****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