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关于2026年8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回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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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科关于2026年8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2026-08-03 11: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8月7日(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1 **5区块**102井油气勘探项目 **县 ****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不得随意取土、碾压和占用。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非施工区域,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造成土地松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和《关于加强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138号)要求,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施工期间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线路和范围;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篷布覆盖,并定期洒水抑尘;采取土地压实、洒水、结皮等措施减少风蚀;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地貌,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程结束后,严格履行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场地环境管理,严禁在大风天气施工,采用洒水抑尘、防尘布遮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粉状物料袋装储存,运输进场采用密闭苫盖方式,控制车辆装载量和行驶速度。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 1014—2020)相关要求;施工扬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测试放喷期科学测算放喷时间,减少天然气点火放空造成的环境污染,伴生气通过放喷管线接至放喷池点火放空。井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井场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测试放喷期原油装载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规定,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顶部浸没式装载出口管口距罐底高度应小于200mm)。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泥浆固控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液相全部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酸化压裂返排液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暂存,定期运至有能力的第三方处置,运输过程采用密闭运输车辆,防止“跑、冒、滴、漏”,建立废水管理台账;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装置(采用“A/O+MBR”工艺,处理规模10m3/d)处理后,水质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的B级标准,用于荒漠灌溉。非灌溉季或装置停运期间,处理后的废水须用罐车暂存,不得随意排放,待灌溉季统一综合利用。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钻井泵、泥浆泵、压裂车安装减振基础;柴油机、发电机和各类机泵等设备安置于房内;钻井泵两侧安装隔音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起下钻作业,减少钻具碰撞和绞车刹车制动噪声。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钻井泥浆在井口采用泥浆固控系统收集,排入泥浆罐循环使用,完井后拉运至下一口井再利用。膨润土体系废弃钻井泥浆及岩屑一同进入井队固控系统分离,经随钻不落地系统处理后于泥浆不落地处理区暂存,经检测满足《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461—2026)表A.1中相关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聚磺体系废弃钻井泥浆及岩屑在井场环保罐收集后,定期交由第三方处置达标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废机油、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及落地油(事故状态)等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暂存于井场危险废物贮存点(8m2撬装式),钻井活动结束后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不在其他场所长期贮存,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至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污染防治。优化钻井施工工艺、泥浆体系,选用合理泥浆密度,实现近平衡压力钻井;使用无害化水基泥浆,配备足够量、高效的堵漏剂;使用双层套管,表层套管和油层套管固井水泥浆均返至井口;作业用材料集中放置在防渗布上。作业区、柴油罐区、放喷池、原油储罐区等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危险废物贮存点防渗层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泥浆泵区、泥浆罐区、泥浆不落地区等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1×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完井后清理临时占地设施的防渗层,并覆土恢复原状。
(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井喷、井漏、油品泄漏、硫化氢泄漏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应急物资。钻井期间安装井控装置(防喷器、简易封井器等),采用随时调整泥浆密度、压井等技术防止井喷事故;加强油罐的维护保养,柴油储罐区设置围堰(容积满足容纳储罐全部泄漏量要求)并防渗处理;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采取防遗撒、防扬尘、防泄漏措施。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等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开工前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八)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项目施工全过程应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重点对钻井废水、生活污水的处理处置,钻井柴油机燃料燃烧烟气、施工扬尘的大气环境影响控制,钻井设备噪声控制,废弃泥浆及岩屑等固体废物处置,生态保护措施及恢复方案落实等进行监理,必要时采取旁站形式完成监理工作。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报告纳入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
(九)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项目环保设施设计要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和规范,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十)完井后处置要求。完钻测试放喷后,如在测试放喷过程中发现油气**具有开采价值,则安装采油(气)树,结合区块开发规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相关要求,对区块开发、地面工程建设或单井试采开展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如发现该井不具开发价值或目的层不含油气,则进行永久性封井,用水泥固封,同时用铁质保护罩保护井口装置,其余设施将拆除、搬迁。封井后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GB/T 43936—2024)《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72号)《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646—2017)要求,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拆除地面设施,清理各种固体废物;彻底清除井场及进场道路的砾石、碎石硬化层,恢复地表自然土壤结构;对机械碾压区域进行30—50cm深度深耕并添加改良剂;恢复后的植被覆盖率不应低于区域范围内同类型土地植被覆盖率,不得使用外来有害物种;临时占地范围不具备植被恢复条件的,保留井口水泥底座,起到防沙固沙作用。确保工程区生态环境尽快恢复至未利用前状态。
刘洋0996-****807
2 焉耆豫鑫食****加工厂项目 焉耆县 焉耆****公司 ****公司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提交材料情况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电子版PDF格式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电子版PDF格式1份);
****公司承诺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并组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刘洋0996-****807
3 焉耆盆地宝中2HF勘探井项目 **县 中国****公司****公司****油厂 在项目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不得随意取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造成土地松动。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土地平整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土地再塑,而且要稳坡固表,同时对区域进行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中因风蚀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程结束后,严格履行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井场四周应挖沟或围土堤坝,与毗邻耕地隔开,井场内污油、污水、钻井液等不得流入耕地;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优化工程施工工艺,在施工过程中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挡渣和排水措施;在施工作业带两侧设置彩旗等设施进行边界标识,严格限制施工作业及车辆、机械通行范围,保护施工作业范围以外的植被不被破坏,减少对生态系统的扰动和破坏。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及时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8号)的要求,拆除各类临时生产设施,拆除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扬尘、废水、噪声等污染,****处理场地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确保项目区不遗留污染隐患,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地下水及土壤调查。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环境管理,采用洒水抑尘、防尘布遮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建筑材料和垃圾运输车辆应遮盖严密,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并按照固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合理安排发电机使用时间,燃烧废气排放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的限值要求。加强放喷管线、放喷池的运营维护,定期检查气体燃烧放空设备,确保天然气充分燃烧,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理,确保井场四周污染物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井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井场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液相全部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试油废水、废射孔液、压裂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通过罐****油田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水质标准后,回注至1302和1306等2口回注井,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收集罐收集,定期拉****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固相暂时存放于岩屑池干化,干化后各项指标满足《油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用于修路、铺垫井场、综合利用;其他废包装袋回收综合利用;落地油、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撬装式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危废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定期送****填埋场处置。
(六)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须定期对套管情况进行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切实加强对钻井泥浆、岩屑的回收处理工作,消除对地下水的污染隐患。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工作,严防废水下渗对项目区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对柴油罐区、柴油发电机区、危废贮存点、放喷池、钻井平台、不落地收集装置、泥浆泵区及泥浆罐区、环保罐区、膨润土岩屑池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区域或设施进行分区防渗。
(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八)严格执行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切实落实防止井喷、井漏、硫化氢泄漏等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井后清理放喷池等临时占地设施的防渗层,并覆土恢复原状。测试完井后,当有油气开采价值时,需要换装井口装置,井口换装采油树;当没有开采价值时,用水泥固封,同时用铁质保护罩保护井口装置,对其余设施拆除、搬迁。钻井液材料应全部回收,不得遗弃在井场;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清理。施工单位负责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九)严格落实生态修复方案。在封井后,项目区需对临时占地范围内的占地进行修复,以达到与周边生态系统一致。严格落实场地清理工作,临时危险废物贮存点需将危险废物按照要求处置完毕后,对其拆除,外运;水泥墩、钢架等支撑物彻底拆除、外运,为土地平整创造条件;在进行覆土前对施工场地、井场表面铺设的碎石进行清理,并通过深翻耕松土透气,满足井场宜绿区域种植生长的要求。对项目区进行跟踪管理,恢复工程结束后,对恢复区域内密封的勘探井设施进行管护,对有植物的区域实施浇水、除虫等措施,保证复垦植被的成活率。
(十)严格落实项目环境监理要求。项目施工全过程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确保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确保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资金落实,以减小工程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并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监理报告,将环境监理报告纳入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
(十一)本环评批复仅适用于工程钻试期。钻试结束后即封井或转为开发井,开发井须另行组织区块及开发井环境影响评价。
冯新琴0996-****807


黄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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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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