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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雪水河年产4.5万立方**岩矿项目(2#破碎站)]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运营期用水包括生活用水、洒水降尘用水。项目不新增人员,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处理措施进行处理;降尘用水在项目装卸、堆场堆存及道路运输过程中,均需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通过喷雾洒水对项目生产过程中扬尘进行有效控制,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新鲜水量,不外排。
(二)废气
原料、成品堆放区设置有三墙一顶半封闭式彩钢结构;设置了2套喷淋系统。路面采取定期洒水的降尘措施,定期对砂石路面进行修补;运输车辆实车运输篷布包裹。2#破碎站设备置于封闭厂房,投料口半封闭,产尘点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经15m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主要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垫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企业购置一体式危险废物专用暂存间,面积约15平方米,用于暂存机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已和******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破碎、筛分、研磨工序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研磨生产;腻子粉线收集粉尘回用于投料工序。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