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受****委托,****承接了《****(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链接:
https://pan.**.com/s/178CCNhHQM_0t8ADmzA6adgpwd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焉****殡仪馆西北侧850m,广泛征询项目区周边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1.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7****7088
2. 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2****092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公众在本公示公布的10个工作日(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9月7日)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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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