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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 关于**县海滨**普通建筑石料矿高陡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文件的内容修改与补充,内容如下: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三点第一项中进行修改内容:3.4企业业绩:原文件“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完成单项合同1500万元以上类似矿山治理工程(四方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盖章缺一不可)”修改为“投标人自2023年7月1日以来完成单项合同1300万元以上类似地灾类或地矿类的治理工程(四方责任主体盖章缺一不可)”。 2、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三点第一项中进行修改内容: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原文件“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完成单项合同1000万元以上类似矿山治理工程(四方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盖章缺一不可)”修改为“自2023年7月1日以来完成单项合同1300万元以上类似地灾类或地矿类治理工程(四方责任主体盖章缺一不可)”。 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三点第二项中进行补充内容:3.9投标人企业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同一工程项目的,该业绩仅认定为投标人企业业绩,不纳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进行补充内容:3.2.4项增加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设置风险控制价,选定数值为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90%,金额为****6176.7元,开标时不再抽取偏差值,则不能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进行修改内容:4.3 原文件“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8月14日~2026年9月3日”修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8月14日~2026年9月9日”。 6、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三的第五项资信标评审修改内容,1.原文件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完成单项合同1500万元以上类似矿山治理工程(四方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盖章缺一不可)”修改为“投标人自2023年7月1日以来完成单项合同1300万元以上类似地灾类或地矿类治理工程(四方责任主体盖章)”,2.人员业绩:原文件“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完成单项合同1000万元以上类似矿山治理工程(四方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盖章缺一不可)”修改为“自2023年7月1日以来完成单项合同1300万元以上类似地灾类或地矿类治理工程(四方责任主体盖章)”。 注:本补充文件未涉及的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给投标单位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