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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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基地项目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272.003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出租资产共两幢,总共面积18275.77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一幢共7层,建筑面积13000.27平方米;宿舍一幢共7层,第一层为食堂使用,第二至七层为职工宿舍使用,建筑面积5275.5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8-25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9-20 |
出租标的地址
| ****开发区浦南三路55号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章女士、张先生|联系电话:153****3832、0577-****2025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5)**市不动产权第****215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对该房屋交付,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租赁经营权,声明其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现场视察过该房屋,对该房屋的结构、位置、周边环境及其现有设施设备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72.003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挂牌价272.0030万元,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租金相同,先付后用。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应于上一年租期到期前30日支付给出租方。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相关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于《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交付于承租方使用,租赁起止时间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
出租用途 |
生产车间该幢用途为工业;宿舍该幢第一层用途为食堂、第二至七层用途为职工宿舍(注:须符合《****开发区工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文件规定,入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局履行备案程序。)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 20%(逢一进十取整至百位)。待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场地,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标的物有不动产权证(土地证部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相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 标的外观、结构、面积、固定装修及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3.标的免租金装修期为六个月,租赁期5年满后,给予6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不含租期内。如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租赁关系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不享受免租金装修期。 4.租赁期内发生涉及租赁的税、费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租赁期内,凡涉及消防、安全、环保、工商登记、疾控、交警、综合治理等方面的一切后续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方予以协助,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其它费用: 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等设置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承租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门前三包及卫生、消防安全等工作,若有危害社会公共行为,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5.出租方保证在房屋交付时,租赁房屋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标准和消防验收标准。交付后,因承租方使用、装修或管理不当造成的建筑安全或消防安全问题,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出租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宿舍楼内现有家具等)。确保承租房屋的正常使用及承担修缮的责任和义务,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一切风险与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进行装修时,相关的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要按有关部门批准的要求进行装修,装修平面布局须经出租方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局备案。在进行装修时,承租方不得改变标的物主体结、外观及内部设施,且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管,有关的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发生的一切风险与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6.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7.承租方须照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承租方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1)厂房的日常维护如每年的消防检测、消控室需持证人员上岗、电梯年检、维保等其他费用有承租人承担; (2)厂房的装修需提供装修设计图向有关部门取的备案资格; (3****开发区安监所进行备案登记(转租的也需要备案登记); (4)本次产权出租不包含楼顶出租使用范围,出租人有其他安排。 (5)电费按1.1元/度、物业费按10元/平方/****公司。 8.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各意向承租方在参加租赁资产招标、拍卖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承租方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如发现上述行为,我司将取消本次招标、拍卖活动,招标、拍卖结果将不予以认定,****机关立案查处;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承租方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拍卖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9.承租方应在交清项目成交款项之后5个工作日内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0.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分包、抵押、转借承租出租房产,不得中途退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转租的,承租方与第三方签订的转租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限。转租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承租方负责处理。违约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11.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租金递增、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租赁合同》为准。附件《租赁合同》为样本,以出租方与承租人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承租人需在拍卖前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拍卖成交后,如承租人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并拒绝完成合同签订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以上合同由出租方与承租人自行签订,拍卖人对出租方与承租人出现的以上合同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2.标的是宿舍楼第1层为食堂,承租方要经营餐饮等业态的,必须自行加装排烟管道,并由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展运营。承租方不允许经营违反环保要求的、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或者需要特别许可而未获得许可的行业。不允许经营违反环保要求的、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或者需要特别许可而未获得许可的行业。不允许“三合一”使用(即禁止租房内生产、加工、吃住一体),不允许经营宗教迷信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行业。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且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安全、防火及卫生等工作,如在租赁期内发生火灾或其他危害社会公共行为的,一切责任与损失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6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5.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下午5时止 3、咨询地点:**市新世纪商务大厦2109室 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153****3832 6、****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2266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章女士、张先生 |
电话 |
153****3832、0577-****2025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新世纪商务大厦A-2109 |
| 联系人 |
章女士 |
固定电话 |
153****3832 |
| 手机 |
153****3832 |
附件(6)
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下载预览
租赁合同(样本).docx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