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 | ****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输变电 |
**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8月2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288.46万元,质量: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安全、进度、工期等管理标准,并满足委托人工程管理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公司,投标报价:289.4006万元,质量: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安全、进度、工期等管理标准,并满足委托人工程管理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公司,投标报价:289.51万元,质量: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安全、进度、工期等管理标准,并满足委托人工程管理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梁莉媛/****0170;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杨春明/****4495;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莉薇/****454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异议送达地点: **市**区高新三路蓝溪国际大厦20层2002室;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173****6312。
三、其他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招采通平台(http://zct.****.cn/)、**采购与招标网(www.****.com)上同时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团****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石油城商务会所4楼
联 系 人:武经理
电 话:158****286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雁****广场蓝溪国际大厦 20 层 2002 室
联 系 人: 韩工、贺工
电 话: 150****5423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