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琼办发〔2022〕4号)和《**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儋委办发〔2022〕97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就**市排浦**水养殖尾水污染治理与岸线生态修复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社会经济影响以及公众意见与建议进行征询,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排浦**水养殖尾水污染治理与岸线生态修复项目
(二)决策主体:****政府
(三)评估主体:**市****公司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址:位于**省**市排浦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尾水收集系统、尾水处理系统及尾水排海系统。其中,尾水收集系统采用DN1000至DN2600管道,全长9.6km,****泵站1座;尾水处理系统建设“三池两坝”设施1****泵站1座;尾水排海系统采用DN2800管道,全长2.5km。本项目设计排水规模为近期45万t/d,远期65万t/d。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652.19万元。****政府投资及企业自有资金等多渠道筹措。
三、评估工作内容
通过开展风险调查,充分收集利益相关方意见,识别梳理潜在社会稳定风险,围绕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研判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状况,制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与应急处置预案,为项目实施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政府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受该项目建设和运行影响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媒体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评估主体或评估实施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8月24日-2026年9月3日(不含公示当天,共10天)。
七、评估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编制单位:**凯琦****公司
联系人:符工
电 话:0898-****3761
邮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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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