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发文日期2026-03-25 |
| **** | 文 号鄂自然资函〔2026〕155号 |
| 土地 | 有 效 性有效 |
**市**区、****政府: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项目(**市段)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部关于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项目(**市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6〕111号)转发给你区,请遵照执行。
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附件:《自然**部关于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项目(**市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6〕111号)
****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