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询价人),根据集团《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拟对关于森林院子片区棚户区限价商品房项目商业资产价值评估服务进行采购。为控制成本,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现拟进行市场询价,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望贵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报价,如果贵方报价合理,且能给予最惠折扣,我公司将优先考虑。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森林院子片区棚户区限价商品房项目商业资产价值评估(含租赁价值)服务。
(二)询价预算:1.98万元。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服务内容:供应商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开展森林院子片区棚户区限价商品房项目商业资产价值评估(含租赁价值)服务。评估标的总建筑面4255.76㎡,包括商业用房2988.58㎡、车位1267.18㎡;供应商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后,须向询价人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正式评估报告。
(五)人员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1项类似评估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含项目名称、设计范围、双方盖章页),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单位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4.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价款结算方式:
供应商提交正式评估报告,经采购方签字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供符合国家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评估服务费。
(七)履约保证金:/。
(八)提交正式成果时间:自供应商收到采购方完整的评估资料启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付报告(初稿),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方关于报告(初稿)审核反馈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方提出的合理意见进行修改并交付正式报告(纸板3份,电子版1份)。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询价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相应、合法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询价公告发布方式
本次询价公告在**市****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gywlj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报价方式、时间
(一)报价资料:报价需提供报价函及相关资料(详见附件),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价,含税)。
(三)报价时间:2026年8月26日9时—8月28日18时(3个工作日)发送至****@qq.com。
五、联系方式
(一)询 价人:****
(二)通讯地址:**市****接待中心。
(三)邮 编:628000。
(四)联 系 人:程女士。
(五)联系电话:135 1832 2555。
特此公告。
附件:1.****商铺及车位面积表
2.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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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