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吉祥馄饨冷冻食品加工项目 | **省**市**县高沟镇食品产业园涟高路东侧、今世缘大道南侧 | 淮**** | 本项目占地6737平方米。购置和面机3台、制皮机3台、刻皮机4台、压花机2台、脱水机4台、菜切丁机1台、盆切机4台、解冻机3台、绞肉机1台、冻肉切片机1台、切丁机2台、拌馅机3台、切蛋黄机1台、全自动馄饨机12台、全自动小馄饨机8台、覆膜机+贴标机6台、金检称重一体机6台等生产设备,以面粉、糯米、肉、虾仁、鸡蛋、咸蛋黄、蔬菜、食用油等为原辅料,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馄饨68389万只、烧麦1956万只、包子1155万只的生产规模。 | **市****公司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废水(原料处理废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处理厂;食堂废水、生产废水经食品产业港废水站处理后,接管至******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本项目氨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其余指标执行**省《****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开发区****处理站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处理厂废水接管标准动植物油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尾水排入七大支沟,最终汇入公兴河**农业用水区。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面粉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制馅炒制油烟废气。其中投料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送至1套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25m高排气筒排放。本建设项目和面投料工序的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中、大型规模标准。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挤出机、切割机、磨粉机等设备。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经常保养和维护,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设备均在室内,不涉及室外声源。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蔬菜及边角料、废肉类及边角料、废鸡蛋及蛋壳、废面渣及面团、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废滤芯、废活性炭、废RO膜、废布袋及除尘灰、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药剂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厨余垃圾、油烟净化器废油。其中废蔬菜及边角料、废肉类及边角料、废鸡蛋及蛋壳、废面渣及面团、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废滤芯、废活性炭、废RO膜、废布袋及除尘灰属于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出售;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药剂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厨余垃圾、油烟净化器废油委托有资质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安全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要求。所有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联系电话:****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