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岭镇店亭村路灯修缮及各自然村新增路灯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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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富岭镇店亭村路灯修缮及各自然村新增路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富岭镇店亭村路灯修缮及各自然村新增路灯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 6836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836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富岭镇店亭村路灯修缮及各自然村新增路灯项目

1.00

68360

工业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执行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文件。本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类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并且提供国家确定认证机构出具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对对应合格产品单项报价给予10%价格扣除,扣除后价格仅用于评审,不作为成交合同价格。未提供有效认证证书,不享受价格扣除,不影响响应有效性。同一产品同时具备节能、环境标志两项认证,仅计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闽财规〔2022〕1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对响应文件中提供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给予15%的价格扣除,扣除后价格仅用于评审,不作为成交合同价格;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作为资格审查必备材料,由供应商自愿提交,未提交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不影响响应文件有效性。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对应证明材料方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

价格扣除不重复叠加:同一产品同时符合小微企业+节能/环境标志,两类优惠分别按对应产品单项计算,不同产品分别扣;同一产品不得同时享受小微企业、节能(环境标志)两项价格扣除,取优惠幅度高的一项执行。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人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急标书代写

(2)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中查询,经营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制”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谈判响应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谈判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6年08月25日至 2026年08月27 日,每天8:30至11:30, 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县兴浦东一区6号四楼)。

方式:采用现场获取方式。参加报名的投标方代表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投标人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报名或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 2026年 08月28日10点00分(**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省**县兴浦东一区6号四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及地点:2026年08月28日10点00 分,地址: **省**县兴浦东一区6号四楼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富岭镇店亭村

联系人:黄正芬

联系电话:137****1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兴浦东一区6号四楼

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153****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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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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