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阿拉善工匠”培育评审项目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深入实施人才强盟战略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阿拉善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通过专业化培育体系加快培育高素质工匠人才队伍,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实技能支撑,****拟组织开展2026年工匠培育评审项目工作,将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阿拉善工匠”培育评审项目
(二)采购单位:****
(三)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阿拉善工匠”培育对象推选工作结束等全部收尾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预算金额:10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
(五)服务内容:全程协助****开展2026年工匠培育专项行动项目工作,具体包含:
1.培育服务要求
(1)线上培育:为方便**培育对象日常学习提升,围绕“工匠五力”,制作线上课程,全面提升**培育对象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支持统计工匠培育对象的学习数据。
(2)线下研修:组织开展1期区内21人、5天的线下研修班。
(3)培育成果考核:邀请行业专家,为培育对象布置针对性创新课题并全程跟踪指导。年终对培育对象的学习成果、技能提升、课题完成情况及社会示范作用发挥等进行全面综合评定,形成工匠荣誉授予建议名单。
2.专家讲师团队:专家讲师团队必须包含大国工匠、省级工匠、行业技术专家等,具备深厚的专业技能、丰富的实践经验及培育指导、评审考核经验,能够结合**产业发展特点及21名培育对象的培育需求,提供工匠“五力”提升、培育考核、项目孵化、成果转化、技能传承等全流程专业指导服务。
3.其他与“阿拉善工匠”培育对象推选相关的支撑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有资质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并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要求,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报价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为本项目开具正规发票或提供承诺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单(明确总报价及详细费用明细,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信用查询。
请有意向供应商于2026年8月26日18:00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并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投递。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波
联系电话:0483-****997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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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