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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8月20日 |
| 标 题:关于**县朝里瑶族乡九联村2026年桑蚕产业发展标准化大蚕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凌发改发〔2026〕165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0日 |
****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县朝里瑶族乡九联村2026年桑蚕产业发展标准化大蚕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标准化蚕房可以撬动桑蚕产业提质增效、拓宽村民增收渠道。可以有效减少蚕病发生率,进一步提升蚕茧产量和品质,让农户卖出更高收购价格,增加家庭收入。同意建设**县朝里瑶族乡九联村2026年桑蚕产业发展标准化大蚕房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县朝里瑶族乡九联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1312.82平方米,约1.97亩。共建设一栋两层标准大蚕房,总建筑面积1007.76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860.88平方米,共12间蚕房,二层建筑面积146.88平方米,共2间蚕房。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7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2026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五、请据此批复做好规划设计、环评、用地等前期工作,并及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六、项目业主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实时填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其他前期手续信息,每月月底前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如不按时报送,将会把项目纳入异常名录。
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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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