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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在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省鸭**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省鸭**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市**县、**县、**县、**县、宛**、官庄工区。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占头拦河闸防洪能力提升、灌排渠系和建筑物改造、管护工程和信息化工程建设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刚毅
地址:**省**市宛**建设中路276号
联系方式:0377-****9829
邮箱:****@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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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