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将于2026年9月28日10时至2026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交易所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otc.****.com/page/sfpm/index.html,法院账户名:****),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公司持****银行****公司290万股股权。
评估价:414.7万元,起拍价:331.76万元,保证金:6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特别提醒:
1.标的****银行****公司法人股,竞买人在竞买前请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确认是否符合竞买条件,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股东资质条件请买受人****(咨询电话0595-****0529),参考《中国****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及不能新增账户条件等相关资料。
2.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标的物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工商管理、登记机关等相关部门了解)。
3.竞买人是否有竞买资格和拍卖成交后过户相关限制政策,须自****银行****公司及相关部门了解,因不符合入股条件参与竞买,造成不能****银行****公司的风险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以股权所有权变更为时间节点,变更之后所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买受人所有。
5.买受人就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减持期限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请在竞买前向相关单位或部门详询。
6.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重要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注意评估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的特别事项说明,认真审查本次拍卖标的物,自行调查研究标的物相关情况,审慎参拍。
7.具****法院工作情况决定。
8.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核实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联系电话:153****1783。特别提示:该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单位负责并承担责任,一****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未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标的物信息。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48小时前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571-****2820)。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剩余价余款请在2026年10月19日15时前缴纳,尾款缴纳后需电话告知本院(联系电话:0571-****2820),并到****(地址:**市上**紫花支路6****中心16号窗口)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凭相关身份材料),****法院后续通知到本院现场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银行付款
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众安支行;
开户帐号:955********70848825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1-****7867。
咨询请联系****公证处,电话:153****1783。
****交易所技术咨询:400-****-1717。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与拍卖人联系,联系电话:0571-****282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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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