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理(修订)》(双政发〔2023〕4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度**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方案公告如下:
一、轮候配租对象
本次轮候配租对象为参加**县**第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抽签配租未抽到房号签的申请人家庭,并经申请人现场签字确认同意参加轮候配租对象,共6户。(名单详见附件)
二、房源信息
本次轮候配租房源为**县**柏翠苑小区,共10套,面积为45平方米,户型为二室一厅。
三、轮候配租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按申请人自愿申报的小区地点进行轮候配租,配租时间: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上午9:00签到入场至9:15签到结束,开始抽签配租。配租地点:**县城柏翠苑公租房小区3幢一层会议****办公室旁)。
四、具体工作流程
(一)成立抽签分配工作组:由****建设局、****管理中心组成公共租赁住房抽签分配工作组,具体负责抽签分配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抽签分配现场监督:所选取的申请人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三)抽签分配工作流程:现场抽签(登记)→公示→签订《**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房租及保证金→领取房屋钥匙→入住公共租赁住房
(四)抽签顺序:按入场签到顺序领取顺序号,以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房号抽签,无故迟到、早退、不参加分配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五)抽签分配结果公示:抽签分****人民政府门户网及**县户外广告公示栏进行公示。
(六)合同签订及入住手续办理: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申请人,按抽签分配结果公示的时间、地点签订《**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按标准交纳房屋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钥匙办理入住。
五、相关事项
(一)参加本次抽签配租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件进行入场登记,并按时进入会场,服从管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二)原则上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参加抽签,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参与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抽签,委托人必须带上本人及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参加轮候配租。
本方案公示自2026年8月25日起至2026年8月29日止,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者(含申请人),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建设局(****管理中心)反馈。
咨询电话:0878-****752 0878-****90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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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
| 2026年度**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名单(第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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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轮候对象 |
工作单位 |
人员类型 |
申请轮候小区 |
| 1 |
李玉刚 |
****中学 |
机关事业单位 |
柏翠苑 |
| 2 |
杨永丽 |
双****幼儿园 |
合同制 |
柏翠苑 |
| 3 |
刘娅 |
****医院 |
合同制 |
柏翠苑 |
| 4 |
汤晓艳 |
****建材店 |
合同制 |
柏翠苑 |
| 5 |
苏晓琴 |
****服务中心 |
合同制 |
柏翠苑 |
| 6 |
徐向前 |
******局 |
机关事业单位 |
柏翠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