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政府规章质量,****、******局决定对《**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以下简称《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召开立法听证会并征集听证代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地点
****六楼会议室,地址:**市**区**街169号。
三、听证方式
采取公开听证方式举行。
四、听证内容
(一)《办法》中结构、体例、语言表述是否恰当、可行以及与上位法是否冲突;
(二)《办法》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是否恰当、可行;
(三)《办法》关于市、县(区)、****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设立是否恰当、可行;
(四)《办法》关于禁养范围的规定是否恰当、可行;
(五)《办法》关于养犬人条件、强制免疫制度是否恰当、可行;
(六)《办法》关于对养犬登记的管理是否恰当、可行;
(七)《办法》关于对养犬行为规范、携犬禁入场所的管理是否恰当、可行;
(八)《办法》关于对犬只收容、犬只经营的管理是否恰当、可行;
(九)《办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设立是否恰当、可行;
(十) 对《办法》其他内容的意见建议。
五、听证代表的征集、确定
本次听证会拟征集听证代表13-15名,由群众代表、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行政管理相对人等组成。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推荐1人作为代表参加听证会。
如果公开征集听证代表不能满足听证工作的需要,将采用电话、信函等方式定向征集听证代表。
六、报名方式、地点和时间
报名方式:
1.自然人报名参加听证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荐代表人参加听证的,应持单位推荐信(推荐信需载明所推荐代表的基本情况)和被推荐人身份证。
报名地点:市司法局立法科204办公室(**市**区**街169号)。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9月14日。
联系电话:0813-****180
附件:**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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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