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
| **编号 | 交易方式 | 当前状态 | 报价开始时间 | 报价结束时间 |
| **** | 煤炭密封竞价采购 | 交易中 | 2026-08-25 15:57:21 | 2026-08-25 16:27:21 |
| 产品名称(别名) | 其他产品参数 | 交易数量(吨) | 起拍价(元/吨) | 拦标价(元/吨) |
| 准贸3000 | 无 | 100000.00 |
| 交割地 | 交割方式 | 运输方式 | ||
| ****电厂储煤场 | 到厂交货 | 汽运 |
| 最小交易量(吨) | 最大交易量(吨) | 交易保证金类型 | 交易保证金金额(元) |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50000.00 | -- | 固定保证金 | 500000.00 | 2026-08-25 15:56:51 |
| 交货起止时间 | 货款支付比例 | 合同供方 | 其他信息* | |
| 2026-08-25 ~ 2026-09-25 | 全额支付 | ****集团****公司****公司 |
交易公告
说明条款
5.1数量确认:以到厂过衡数量为准。 5.2质量确认:以到厂化验结果为准。 5.3.1煤种指标:低位发热量(Qnet,ar)3000千卡/千克;灰熔点(ST ℃)>1400;灰分(Aar%)<38;挥发分(Var%)<25;全硫(St,ar%)≤1.0;全水(Mt%)<15;粒度(mm)0-100。 5.4收货电厂化验结果显示热值低于合同热值300kcal/kg时,收货电厂及时通知乙方立即将供煤热值提供到合同热值;若合同期间出现热值累计三次及以上低于合同热值300kcal/kg时,累计来煤量按照批次每降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罚[(合同价价/基准热值)*4]元/吨,进行单独结算。同时电厂有权停止供煤终止合同,并按合同兑现率违约条款进行考核。合同期内因受天气等原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时,双方可发函决策免除对应考核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申请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5.5.1煤质异常处理:每日供应煤炭每车来煤煤质相对均匀,煤炭粒度最大边长超过基准粒度或者出现掺杂使假的(来煤含有大量沙,石、土、矸石、杂物的视为掺杂使假),甲方有权拒收,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5.2入厂煤发现粘土块并且粒径超过基准粒度,视为乙方掺杂使假,一经发现,扣除当车进煤量; 5.5.3单车抽样比对:汽车外购煤单车抽样时,将整车煤卸在平地并铺平,按照18点进行人工采样,采样量达到1025kg以上,作为全水化验和工业分析样品; 5.5.4当人工抽样热值低于合同热值200大卡/千克小于等于300大卡/千克,处以扣除当车进煤量考核,合同期内出现3次以上情况,对乙方扣除3万元合同款(煤款); 5.5.5当人工抽样热值低于合同热值300大卡/千克,每超一次处以扣除当车进煤量考核,对乙方扣除3万元合同款(煤款);合同期内出现2次扣除3万元合同款时,收货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5.6当人工抽样热值低于合同热值1000大卡/千克,扣除相对应批次全部煤量; 5.6合同供煤时间内,乙方设置专门协调人员,有异常30分内必须到现场配合处置,未能****电厂处罚意见; 5.7全硫考核:收货电厂以合同期入厂煤化验结果作为计价依据。硫份按批次考核,(St,ar) ≤1.0%不作考核,(St,ar)>1.0%时,每超0.01%扣0.5元/吨。同时电厂有权停止供煤,并终止合同。 5.8灰熔点(ST ℃)在合同期内进行抽检考核,如抽检发现ST ℃小于1400时,收货电厂立即停止供应商供煤进行整顿,如2日内仍无法供应合格煤炭,收货电厂有权终止合同。 5.9全水批次考核:全水超过15%时,超出部分折扣吨数。所扣吨数在结算时从实际供煤量中减去。具体计算公式:扣减吨数=(X-15%)*Y,X代表该批次化验水分,Y代表该批次供煤量。 5.10合同履约期内,若乙方累计****电厂日计划量的80%进行供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进行违约处理,如果确因非乙方原因不再执行本考核条款。 5.11合同兑现率处罚规定:收货电厂合同期内以入厂过衡量为准,合同兑现率应≥80%,合同期满合同兑现率未达到80%(不含80%),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量×80%-实际供应量)×合同价×5%支付违约金,最大考核金额50万元,若在合同期间未供煤,则扣除违约金50万。如果确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兑现率低于80%,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再执行上述考核办法。 5.12乙方车辆入厂前****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综合部、发电运行部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入厂,入厂时不得私自替换司机和车辆,确保司机、车辆、卡和证一致;若发现不一致现象,一律收回该车的卡和证,不得再次入厂。 5.13乙方车辆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公司综合部、发电运行部专人核实车辆、人员证件齐全、有效方可办理运煤车辆及人员通行证件。 5.14乙方车辆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车接打手机,行车必须系安全带,下车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短裤短袖,进入厂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公司《汽车煤调度管理规定》和现行有效的相关管理制度。 5.15****电厂安全要求管理运煤车辆及驾驶员,如在拉运煤过程中出现交通安全隐患,需立即整改,****电厂管理,电厂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5.16乙方运输****电厂区域内发生车辆损坏及任何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电厂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5.17乙方车辆按照额定载重拉运,一个批次内保持重量一致,超出批次均值±15%的车辆均不计量,不予结算。 5.18其他安全事项,以与乙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