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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处理厂(一期)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
(三)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县
(五)项目建设内容:******处理厂规划总规模6000m3/d,本次一期工程**建构筑物土建规模3000m3/d,设置设备规模1500m3/d。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主任 侯工
邮寄地址:**县定莲**创业五路东
联系电话:0912-****688
电子邮箱:****@qq.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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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