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阳县华辉科技有限公司绝缘胶带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做出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湖南-邵阳-邵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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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绝缘胶带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做出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8-25 11:25
****绝缘胶带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做出审批意见公示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绝缘胶带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绝缘胶带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绝缘胶带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县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投资400万元在**县白仓镇**村大平组(东经111°21′51.0441″,北纬26°52′32.7465″)建设绝缘胶带生产线扩建项目。本项目在企业现有场地内建设,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1栋生产车间,车间内布置2条绝缘胶带生产线,新增绝缘胶带产能1000万m2/年,项目配套的办公、仓储、公用、环保设施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投产后,企业绝缘胶带总产能达到3000万m2/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主要为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建设,应妥善处置施工垃圾,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22:00至次日6:00进行高噪声作业,防止施工期间噪声扰民。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生产冷却水经厂区现有冷却水池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食堂污水先经隔油处理后,再与其他生活污水混合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胶水搅拌配料与涂布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旋转式RTO天然气燃烧废气、燃气锅炉废气、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项目胶水搅拌配料与涂布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采用现有的旋转式RTO焚烧处理,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VOCS有组织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NMHC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燃气锅炉废气与旋转式RTO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01)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水包装桶、废乙酸乙酯包装桶、废矿物油桶、废导热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矿物油、废胶水、涂布机擦拭抹布等属于危险固废,在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给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定期处置。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和残次品、一般性废包****公司回收。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6、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的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工作。重点做好配料车间、生产车间、危化品库、事故废水池各单元及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工程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监测要求,防止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受到污染。

7、切实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8、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次扩建完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0908t/a、NOx:0.8439t/a、VOCs:3.89t/a,企业目前已有排污权指标为SO2:1.26t/a、NOx:1.3t/a,本次扩建完成后VOCs不新增排放量,SO2、NOx排放总量能够满足总量控制需求,不需要新增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首次网络公示,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并发布公众意见表,网址:https://www.****.com/gs/detail/3?id=60611vKxFr,公示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6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本项目于2026年7月9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二次网络公示,网络公示网址:https://www.****.com/gs/detail/3?id=60709gN6AS;网络公示期限为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23日。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4日在《环球时报》进行了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的报纸公示。网络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4日。

项目环评报告初稿编制完成后于2026年7月9****村委会、项目厂址门口、周边居民等3个地点张贴了告示,公示期限: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23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

本项目至2026年7月23日所有公示时间截止,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其他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反馈意见和留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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