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对原文化馆闲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原文化馆闲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
2.3预算金额:462833.33元
2.4项目地点:**县
2.5项目规模:原文化馆闲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窗更换、安装卷帘,内外墙涂料、室内地面及走廊地面修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6工期:45日历天
2.7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3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被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省**市盐****学院南苑103号北三排东七户获取采购文件。
4.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需同时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以上资料需提供证件的有效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省**市盐****学院南苑103号北三排东七户。标书代写
5.3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协会(**省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县圣人东大街369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0359-****068
代理机构:****
地址:**市盐****学院南苑103号北三排东七户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135****1990
电子邮箱:****@163.com